上海全面铺开知识产权“三合一”模式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8-10-09 阅读数:
2006年到2008年,国内的深圳、昆山、义乌等城市先后进行了相关的试验,而在上海的杨浦区和黄浦区,“三合一”审判模式此前也逐渐铺开。
“其它地方都在看着浦东的做法,浦西也在看着浦东。”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杨周彝对本报记者如是表示。
然而,由于中国各地经济基础和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不尽相同,“三合一”的模式显然在各地即将开始的实践中也会不尽相同。
此番上海在8月底推开的“三合一”试点就规定,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时,根据实际情况,可由知识产权庭的人员组成合议庭,也可由知识产权庭人员与刑庭或行政庭人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这种“三合一”方式或许更需要变通,“很多企业知识产权的案子比较少,浦东这种方法就比较难实施。”上述业内人士如是对本报记者表示。
而在其它经济相对较落后的地方,浦东这种模式或许并不适应,“陕西黄陵模式可以考虑在内,这可以作为知识产权三合一向外推广的一个可供选择的模式。” 上述业内人士如是对本报记者如此建议。
所谓“黄陵模式”,是指在2003年初,黄陵县法院对外虽保留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庭建制,但对内则取消了各审判庭设置和各庭长称谓,组成一个新的法官室,审理各种案件。
对于浦东模式是否将向全国推广,业内人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年内将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该办法对综合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置将会做出具体规定,知识产权庭“三合一”的问题将会获得明确。
“其它地方都在看着浦东的做法,浦西也在看着浦东。”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杨周彝对本报记者如是表示。
然而,由于中国各地经济基础和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不尽相同,“三合一”的模式显然在各地即将开始的实践中也会不尽相同。
此番上海在8月底推开的“三合一”试点就规定,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时,根据实际情况,可由知识产权庭的人员组成合议庭,也可由知识产权庭人员与刑庭或行政庭人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这种“三合一”方式或许更需要变通,“很多企业知识产权的案子比较少,浦东这种方法就比较难实施。”上述业内人士如是对本报记者表示。
而在其它经济相对较落后的地方,浦东这种模式或许并不适应,“陕西黄陵模式可以考虑在内,这可以作为知识产权三合一向外推广的一个可供选择的模式。” 上述业内人士如是对本报记者如此建议。
所谓“黄陵模式”,是指在2003年初,黄陵县法院对外虽保留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庭建制,但对内则取消了各审判庭设置和各庭长称谓,组成一个新的法官室,审理各种案件。
对于浦东模式是否将向全国推广,业内人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年内将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该办法对综合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置将会做出具体规定,知识产权庭“三合一”的问题将会获得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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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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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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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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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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