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品牌出境有花招 邮递侵权行为高发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9-01-10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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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OOK球衣、UGG鞋子、NIKE运动鞋……今年元旦期间,加班验放各类进出口邮件的杭州海关关员从数百个出口到美国、法国的特快邮件中“揪”出了一批企图借假日溜出国门的“品牌”商品。据不完全统计,杭州海关2008年在邮运渠道就查获侵权货物1021批次、50万件,价值24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近2倍、1.4倍和61%。“目前邮递渠道已成为侵权高发区。”杭州海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网络购物热与巨额差价
“目前,国际知名品牌仍然是侵权行为的重要目标。
”杭州海关法规处吴昀赟科长向记者分析说,“2008年,我们查获了一大批侵犯国际知名品牌知识产权的货物,涉及LV、NIKE、ADIDAS等诸多国人耳熟能详的国外大牌。”
而随着网络购物热、网上代购热的兴起,邮递渠道侵权行为呈现高发态势。杭州海关元旦查获的这起侵权案便是一个典型。
专业人士分析,邮递方式自身的特点易为其提供隐蔽渠道,特别是近年来网上购物的出现,更为邮递侵权提供了方便。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普及,网上购物因其快捷、低成本和选择面广,成为许多人,特别是上班族和年轻人的喜爱。网上小到发卡耳环,大到电器家具,无所不有,而且价格往往很“实惠”。以杭州查获的侵权货物看,多属于国际一线奢侈品品牌,一个Kelly手袋,根据皮质和尺寸的不同,国内专卖店价格通常在人民币6万元到19万元之间,而侵权手袋在邮递时的申报价格仅有几百元,两者之间是几十倍乃至上百倍的差距,而侵权货物一旦流到境外销售,就意味着几十倍上百倍的暴利空间。
此外,近年来,我国在国内有形市场上打击假冒侵权的力度不断加大,也使一些不法分子将侵权物品转向“网络”这个约束不严,隐蔽性强的虚拟空间。而价格上的“实惠”也为制售假货打开了方便之门,正品与赝品在国内和国外间巨大差价的存在,更刺激了境外买家对网上假货的兴趣。
据海关介绍,目前,80%以上的侵权物品邮递出境案件存在网上联络、邮寄交货的背景,其中,众多买家所热衷的时尚消费品,如名表、名包、名鞋等更成为侵权的“重灾区”。
专家建议规范申报实行收寄实名制
“目前,由于我国涉及国际邮递渠道侵权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使得海关在监管上无所适从。”吴昀赟告诉记者,目前国际邮件的寄件人、收件人、邮件经营企业是否均可作为违法主体?是否可以将邮件详情单视为寄件人向海关申报的单证等,法律法规目前并无明确规定,这就给执法带来了一定影响。
特别是此类案件往往是“一头在外,一头在内”,寄件人往往填写的都是假名、假地址,而对收件人在境外的案件,要调取其相关资料,目前难度较大。而快递企业虽然要按规定向海关申报邮件快件,但是部分快递企业或代理,通常只是凭寄件人填写的单据来了解包内物品,并不核对寄送物品的性质。
有关专家认为,要规范申报行为,国家应实行收寄件人实名制管理,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填报假姓名、假地址等虚假信息而造成的邮递渠道侵权隐蔽性强、监管难度较大的问题。
此外,目前海关对查获的侵权物品,除了请被侵权的相关企业或品牌代理出具鉴定结论书外,对“假货”本身的价值没有相关的估价鉴定,因此,海关监管现场对“假货”的“货值”无法确认。当侵权物品数量较多时,如果货值无法确定,在是否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问题上就缺乏依据。
另外,还要增强邮递物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处罚力度。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对邮递渠道侵权物品一旦查获,海关只能没收,无法适用罚款等附加制裁措施,一定程度上使得制假售假分子敢于在邮递渠道一再试法,铤而走险。为此,建议对侵权物品参照进出口渠道的货物处罚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责任编辑:韩静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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