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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梁祝"告新"梁祝" 不为钱为"名分"

来源:人民网 华裔报  作者:  时间:2009-02-28  阅读数:

  越剧编导刘南薇的子女刘耕源、刘朝晖于近日起诉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新版《梁祝》著作权侵权,向小百花索赔10万元经济损失,并请求法院判令小百花承认刘南薇是《梁祝》越剧剧本的最初改编者,立即停止演出新版《梁祝》。

  原告:为“名分”而打官司

  新版《梁祝》由著名越剧演员茅威涛主演,她凭借该戏摘取中国戏剧“梅花大奖”。昨日,刘南薇的儿子刘耕源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他说:“在1951年出版的《人民文学》上,全文摘录刘南薇改编的《梁祝》,目前通行的《梁祝》都由该本改编。”他还表示新版《梁祝》剧本的9000余字中,有5000余字与刘南薇剧本雷同,相似度达到60%以上。刘耕源说:“我们的目的不是钱,但是要将我父亲的名字加上。”

  2月23日,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双方都表示愿意庭外调解。该案原告律师邬为告诉记者,目前双方还没有调解。邬为说:“要求被告赔偿10万元是一次性的,之后即便演出,原告也不会再要钱了。就算打赢官司,也绝对不是为了要叫停新版《梁祝》,我们也知道越剧把这样一个好戏能做起来不容易。我们只是为了公平。”

  据悉,1989年,67岁的刘南薇逝世,从2004年开始,刘氏兄妹就开始在全国各地为《梁祝》、《祥林嫂》、《宝莲灯》等剧目的著作权问题打官司,至今已有11场。而且其中6场已经有了结果,两场是庭外调解,其他四场均胜诉。不过之前的几场官司的被告都是音像制品制作方,而这次是第一次与演出方即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打官司。

  专家:民间艺术也有知识产权

  被告、小百花越剧团的律师姚燕倩昨日告诉记者,《梁祝》这个作品按照国际上的公约来看,应该属于民间艺术作品,但我们国内对于它的保护还没有立法,如果最终定为民间艺术作品,它将不由相关国家部门保护,而不属于著作权法的范畴。姚燕倩表示:“这样的案子我们之前也没有遇到过,但根据法律我们应该不会输,所以也不存在叫停新版《梁祝》的可能。”而作为小百花的当家人茅威涛日前通过媒体表示此事涉及面广,委托律师来回答其余问题。

  记者昨日采访陕西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鼎志,他认为这实际上是一个版权问题,或者知识产权问题。王鼎志说:“现存的民间艺术有两种。一类是不存在知识产权的,比如剪纸,它属于集体创作,世代繁衍留下的。另一类是个人记忆,就是虽然是民间的产物,但为个人掌握了之后,就有了知识产权问题,就可能产生纠纷,比如民间艺人的绝活,不论是使用或者宣传,都要征求艺人的意见。所以说,不论做什么演出计划,艺术院团得把工作做在事前。国家现在虽然没有这方面的立法,但据我所知,"非物质遗产保护法"目前正在研究期,相信这些问题以后会有法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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