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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案审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助力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时间:2009-03-12  阅读数: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菲、李亚杰、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0日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876件,同比上升32.58%。

  去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说:“纲要明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此,人民法院必须转变观念,行动起来。”

  “完善涉及驰名
商标案件的管辖制度,规范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纠纷案件的受理条件,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最高法院报告指出。

  报告同时指出,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充实审判力量,将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中级、基层法院从109个增加到133个,并积极探索建立综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新模式。

  最高法院的统计显示,去年1月至10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806件,同比增长36.9%;二审案件3251件,同比增长49.51%。

  人民法院目前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经从传统的著作权、
专利、商标案件进一步扩展到了网络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网络域名、反垄断、特许经营、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申请诉前临时措施和确认不侵权等领域。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日益拓宽,新型案件和疑难问题不断涌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司法需求越来越高。

  “应当尽快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审判能力。”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石英呼吁,“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特点十分突出,传输速度快、匿名等因素导致网络侵权影响范围广。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是当务之急。”

  全国政协委员邓伟提出,“要简化知识产权确权程序,防止久拖不判,甚至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期过期”。

  “通过知识产权诉讼,一些国外大企业对技术进行垄断,对中国企业
自主创新不利。”全国政协委员吴惠天希望人民法院研究知识产权滥用问题。

  面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切实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司法惩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假冒、
盗版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提高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统一司法标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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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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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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