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快海峡西岸建设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 时间:2009-06-03 阅读数:
国知网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部署,支持和推动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要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企业,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若干意见》指出,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加强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立稳定的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造就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鼓励、支持台商投资高新技术园区,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创新平台。建设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使之成为承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与技术转移的载体。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若干意见》提出,要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鼓励建立与台湾产业配套的以及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培育产业集群,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要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进一步优化进出口结构,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服务产品和农产品出口,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
《若干意见》强调,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工作方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从自身职能出发,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将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赋予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允许在对台经贸、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与合作中,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配合本意见的实施,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和全国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若干意见》共分9部分。全文共32条,1万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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