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稳步推进 拟建立预警机制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 时间:2009-06-08 阅读数: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一年来,国家林业局结合林业的自身特点,特别是结合2009年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0周年这一热点,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强化了林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力地促进了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
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后,国家林业局以召开座谈会、在宣传媒体发表文章等形式,在林业系统大力宣传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形势下,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会越来越突出、越来越显著;重点宣传了林业核心知识产权之一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宣传了一批林业植物新品种、林业专利、林业地理标志和林业知识产权维权执法方面的典型。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普及,林业系统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林业专利、植物新品种、林业地理标志申请数量显著增加。
积极开展调研,提出贯彻纲要《实施方案》。根据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系列调研活动,对林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包括申请数量、实施效果、管理机构、各单位出台的政策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初步的调研,起草了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初稿)》,启动了《林业知识产权战略》制订和实施工作。
认真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国家林业局是植物新品种权审批机关之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授权工作。作为林业的核心知识产权,国家林业局努力健全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大力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和指导下,国家林业局加快了测试机构基本建设步伐,目前已基本完成了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3个测试分中心和近10个专业测试站建设,测试体系逐步完善,测试能力不断提高。发布了4批共78个属(种)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组织制定了樟属等45个属(种)测试指南及已知品种数据库,为新品种审批提供了技术支撑。通过培训和考核,认定了21家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代理机构,为品种权申请人提供了高水平的咨询和服务。目前,国家林业局已经受理了包括牡丹、木兰、杨树、桉树、板栗等11个属(种)540项品种权申请,授权216项。
举办我国加入UPOV10周年纪念活动。2009年4月23日是我国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公约)10周年纪念日。为了向世人展示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立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4月23日,国家林业局与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了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十周年》庆祝活动。会议总结了我国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10年来取得的进步和成功经验,表彰了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林业系统有7个先进集体、22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举办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第二次会议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研讨会。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东亚论坛轮流举办运行的原则,4月22日,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部在北京友谊宾馆承办了2009年东亚论坛第二次会议,同时举办了国际新品种保护研讨会。来自中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日本、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韩国、新加坡、泰国、越南的政府代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秘书处及其他UPOV成员国的代表,国内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和育种企业的相关人员共计70多人参加了会议。日本、越南、印尼、澳大利亚、欧盟、荷兰、美国等国的管理专家、学者在研讨会上作了演讲交流。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和国际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交流了东亚各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密切沟通了东亚各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联系,有力促进了东亚各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的提高。
研究建设林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针对林业行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林产品出口遇到国外专利壁垒阻击越来越多的现状,国家林业局积极探索研究建立林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国家林业局主管机构和有关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机构、有关行业协会、部分重点企业多次举行座谈会,对容易遭到国外专利壁垒的领域,如木地板生产、竹材加工等市场大、出口多的林产品生产领域进行调查分析,探索由政府部门牵头在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机构建立相关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平台,由行业协会进行进一步针对性的开发利用,面向林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预警服务。(中国绿色时报 张一粟)
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后,国家林业局以召开座谈会、在宣传媒体发表文章等形式,在林业系统大力宣传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形势下,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会越来越突出、越来越显著;重点宣传了林业核心知识产权之一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宣传了一批林业植物新品种、林业专利、林业地理标志和林业知识产权维权执法方面的典型。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普及,林业系统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林业专利、植物新品种、林业地理标志申请数量显著增加。
积极开展调研,提出贯彻纲要《实施方案》。根据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系列调研活动,对林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包括申请数量、实施效果、管理机构、各单位出台的政策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初步的调研,起草了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初稿)》,启动了《林业知识产权战略》制订和实施工作。
认真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国家林业局是植物新品种权审批机关之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授权工作。作为林业的核心知识产权,国家林业局努力健全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大力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和指导下,国家林业局加快了测试机构基本建设步伐,目前已基本完成了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3个测试分中心和近10个专业测试站建设,测试体系逐步完善,测试能力不断提高。发布了4批共78个属(种)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组织制定了樟属等45个属(种)测试指南及已知品种数据库,为新品种审批提供了技术支撑。通过培训和考核,认定了21家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代理机构,为品种权申请人提供了高水平的咨询和服务。目前,国家林业局已经受理了包括牡丹、木兰、杨树、桉树、板栗等11个属(种)540项品种权申请,授权216项。
举办我国加入UPOV10周年纪念活动。2009年4月23日是我国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公约)10周年纪念日。为了向世人展示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立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4月23日,国家林业局与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了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十周年》庆祝活动。会议总结了我国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10年来取得的进步和成功经验,表彰了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林业系统有7个先进集体、22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举办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第二次会议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研讨会。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东亚论坛轮流举办运行的原则,4月22日,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部在北京友谊宾馆承办了2009年东亚论坛第二次会议,同时举办了国际新品种保护研讨会。来自中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日本、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韩国、新加坡、泰国、越南的政府代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秘书处及其他UPOV成员国的代表,国内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和育种企业的相关人员共计70多人参加了会议。日本、越南、印尼、澳大利亚、欧盟、荷兰、美国等国的管理专家、学者在研讨会上作了演讲交流。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和国际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交流了东亚各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密切沟通了东亚各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联系,有力促进了东亚各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的提高。
研究建设林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针对林业行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林产品出口遇到国外专利壁垒阻击越来越多的现状,国家林业局积极探索研究建立林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国家林业局主管机构和有关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机构、有关行业协会、部分重点企业多次举行座谈会,对容易遭到国外专利壁垒的领域,如木地板生产、竹材加工等市场大、出口多的林产品生产领域进行调查分析,探索由政府部门牵头在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机构建立相关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平台,由行业协会进行进一步针对性的开发利用,面向林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预警服务。(中国绿色时报 张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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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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