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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拿“李宇春”做商标 没干成

来源:人民网 重庆商报  作者:  时间:2009-06-29  阅读数:

李宇春
李宇春
  “李宇春”三个汉字差点成了重庆人王连坤手中的金字招牌,因为他一度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其为自有商标。不过,国家商标局日前给他发了一纸驳回通知。

  在驳回通知中,国家商标局明确其驳回理由是:李宇春是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评选的“超级女声”代表人物之一,为公众知晓,以其姓名作为商标易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

  据了解,王连坤于2005年8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将“李宇春”三个汉字注册在商标服务分类为第41类的演艺类别上,主要用于组织表演、图书出版、录像带发行、电影制作、节目制作、电视文娱节目等。

  西南商标事务所表示,国家商标局之所以驳回王连坤的申请,主要是因为该商标中包含的三个汉字实际上就是2005年超女冠军的姓名。而李宇春又因超女大赛在国内颇有影响,算得上名人,其姓名权应受到法律保护。与此同时,王连坤申请注册“李宇春”商标并未取得李宇春授权。

  对申请被驳回一事,王连坤表示自己并没有什么错。昨日,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自己申请注册“李宇春”商标时,李宇春并未像现在这么红。事后,李宇春方面曾与其沟通,并开价10万元要求受让商标注册权。当时,自己并未答应,因为确实是想做一些文艺演出活动。不过,王连坤也坦言,时至今日他并未从事这一行。当记者问其是否向会国家商标局提出复议申请时,王连坤未作任何表态。

  得知有人抢注“李宇春”商标未果,负责李宇春对外事务的天娱公司一负责人似乎并不特别意外,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之前也曾有过类似情况。如果是善意的,他们不会较真;如果真的影响到李宇春的名誉,自然有专门的法务人士出面处理。

  一负责监控商标注册情况的业内人士介绍,名人遭遇商标侵权并非个别,就说李宇春吧,除被王连坤申请注册在演艺类别上外,还被其他人申请注册在服装、洗发水等服务类别上。此外,巴金、雪村等人的姓名被原封不动地申请注册成人用药、猪肉等服务类别上,而与名人谐音的商标申请的就更多了,如“留欢”、“泻停封”、“流得滑”等。

  目前,商标傍名人现象已引起国家商标局重视。前述业内人士称,最近一两年未经本人授权,他人申请注册名人商标一般都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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