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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条法司司长尹新天介绍专利法修改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时间:2009-08-27  阅读数:

  人民网知识产权4月24日电 中国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今天在北京开幕,本次论坛是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大会主题是“挑战·合作·发展”。第三阶段“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议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新天就中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情况发表演讲。

  尹司长比较了专利法前后三次修改的情形,认为这一次修改是最主动、吸收各方意见最充分的一次。他说:“在1984年制定《专利法》的时候,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各国的经验,比较各国的长处,从中间选择一个相对于比较适合我们的制度,因此开始我们仅仅是学习的过程。

  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有相当多的成分是为了履行中国政府在中国和美国的《关于知识产权的备忘录》中所达成的承诺,而进行修改。一个重要的方面也是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使得我们国家《专利法》能够完全符合世贸组织的各方面要求。

  因此,过去的要么是学习,要么是适应一些形势的需要,而这次《专利法》修改,完全是根据我们自己实践的体会,根据我们自己的需要,而对《专利法》主动作出的一次修改。

  这次修改《专利法》的时间,从准备到最后完成修改一共用了4年,启动工作是从2005年年初开始,到2008年年底完成,用了接近4年的时间。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前期的研究和准备工作,并且提出修改建议,这个时间从2005年初到2006年年底,总共是两年的时间。国务院对我们提交的修改议案进行了审议,这个从2007年到2008年8月5号之后通过了,人大常委会从8月中旬开始着手审议,到2008年12月底,总共用了4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人大对专利法修改的审议,人大的这次审议进行的非常迅速,充分体现了人大对《专利法》的重视。

  总体来讲,这次修改《专利法》,从头到尾都认真贯彻了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要求,在这三个阶段都充分听取了国际、国内对《专利法》修改的意见,应该是我们听取意见特别充分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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