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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5家K厅拒交版权费成被告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时间:2009-09-26  阅读数:

  本月17日,中国音像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旗下会员单位将江门市5家卡拉OK经营场所推上被告席,要求被告K厅停止侵权使用其音乐电视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65000元。

  据了解,受中国音协委托,广州天合文化公司负责江门卡拉OK版许可收费服务工作。但据该公司有关人员介绍,从2007年开始,大部分经营KTV店家仍未取得相关版权许可,在经营场所内营利性侵权使用音乐及音乐电视作品。该公司与店家展开长时间的洽谈,但收效较微。

  为此,中国音协采取法律行动,目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集体管理协会已对江门地区KTV店家完成取证工作,将大规模展开维权行动,分批对侵权经营店家进行诉讼。继上周首批5家被起诉,本周至下月中旬还将有20多家被起诉。

  未交版权费成被告

  据了解,这是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开展以来,江门市首次有卡拉OK经营者被诉。据介绍,江门市目前有20多家的卡拉OK经营场所末交付版权使用费,包括5家被告在内的一些经营场所依然处于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的状态。为此,天合文化公司以《不想长大》、《Super-Model》、《星星之火》等音乐电视作品被侵权为由,将江门5家卡拉OK店上法庭。

  据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介绍,权利人起诉其实是迫于无奈,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再继续放任这些店家的侵权行为,这对权利人的创作是不尊重的。

  据了解,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像协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卡拉OK收费工作。2008年、2009年广东的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10元/天/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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