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知识产权论坛 > 著作权法论文选登 >  文章

没有版权保护,创新就是空谈

来源:《上海证券报》2012年12月25日  作者:刘春泉  时间:2013-04-08  阅读数:

太大,而且中国司法实践到今天为止,地图案件在上海有判出过百万左右赔偿的先例,硬判上亿元的赔偿金额的,在上海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版权方面都没有先例,估计也不大可能在短期内成为现实。之前媒体对凯立德上市多次质疑,都提出了上述这些问题,凯立德的管理层和投行等中介机构对此应该是心中有数的,大概律师也给出了赔偿不会太多的判断,那么,为什么最终IPO败走麦城了呢?

    应该说这个结果是意料之外,却又是情理之中。所谓意料之外是在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的意料之外,短期内他们的融资创富梦想暂时遭遇挫折;所谓情理之中,则是指根据法律这个潜在法律风险巨大的企业,终于在制度的制衡中正常发挥作用了。这是制度应该做到的,而这次,它总算没有让我们失望。

    知识产权不再仅仅是枯燥乏味而又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而以对资本市场更具亲和力的财务数据形式体现在财务报表中,这大概算得上是这次IPO被枪毙新闻中的一大亮点。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同行企业的地图数据采集投入是多少,凯立德的投入是多少?据报载凯立德2011年仅有182万元的无形资产净值,其中著作权价值仅17万元;而四维图新2011年的非专利技术高达3662万元,数据库964万元。凯立德在地图勘测、购买图资费用及无形资产额等均异常低于同行。拿不出合理解释的话,所谓“自主知识产权”的说法难免受到质疑。

   同理,别人收入多少,你的收入多少,主要厂商(谷歌、苹果)采购(前装,后装)需求的变化,等等。这些数据一比较,大家自然也心中有数了。

   今天,主营业务、核心业务存在重大法律瑕疵的企业上市融资正在遭遇越来越多的挑战。虽然第一代的门户上市时根本没什么赚钱的模式,更不要说知识产权了,虽然百度上市赚钱效应明显但却迄今为止一直没断了诉讼,但眼下社会法治环境不一样了。本系列之前也提到过,苏州恒久、新大新材等企业,就是因为知识产权瑕疵而被取消上市资格。所以,对于有志于走向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来说,未雨绸缪进行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经营和保护,预防重大知识产权风险,已经是至关紧要的了。

   了解到这一点,就不难理解这两天刚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官方微博公布的一条消息,上海瑞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微软盯上了,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索赔过亿元,经过法庭调解,以3600万元和解。瑞创网站说其2011年收入超3亿,盈利超过1亿,就算是真的,那这个3600万的赔偿也占其年度利润的三分之一强了。微软究竟什么软件这么贵要一个公司花三分之一的利润去买?猜测原因大概是平时知识产权功课没做好,可能要上市或者有其他更重要的缘故,遭此诉讼,希望尽快了结,那就只能哑巴吃黄连,花钱消灾了事。除此以外,实在难以想像一家网络公司如此豪迈地赔钱的理由,毕竟法定著作权赔偿从现行的五十万提到100万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个3600万的和解金额创下了上海甚至可能是全国著作权侵权实际赔偿的新记录。因为之前苹果IPad案创下了商标领域6000万美金的赔偿记录,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案创下了一审3.35亿,二审1.575亿元的记录,著作权领域,索赔有高于一亿的,但硬判和和解的,都没见过实际赔这么多钱的。所以笔者才开玩笑说找个好律师办这个案件,付一千万律师费,一千万和解赔偿,还能省下一千万给公司做利润。

   微软3600万诉讼胜利的消息公布后,媒体评论称“盘点微软打盗版,8个官司5000万”:8个版权诉讼赔偿、罚款金额合计5117万。除前者外,分别是微软诉北京铭万盗版获赔318万,诉大众保险公司获赔217万,诉深圳南方韵某公司盗版获赔35万,诉上海宏图三胞侵权获赔70万元,诉蕃茄花园侵权被告单位被罚877万元,诉中关村“攒机商” 获赔46万元,诉上海大亚信息获赔40万元。其实,这些还是媒体报道的,还有一些媒体没报道的赔偿金额也颇为可观。可悲的是,当笔者在一些培训会议上讲到这些案例时,一些国企人员还认为“微软不会告他们,否则就是与地方政府做对”。有些还天真的认为微软怎么知道我用了盗版?其实,现在版权人更多采用了技术手段固定证据,换言之,许多产品从设计之时就已经为之后的反盗版采集证据做了准备,之所以没有立刻起诉,原因两方面,一是胡萝卜加大棒,律师与销售一起来迫你就范;另一方面则是要控制节奏,以免激起民族情绪反弹。

   微软今天的版权诉讼成果,证明了其放水养鱼策略的成功。虽然我们要为自己版权条例立法的较高保护水平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但不如此无法推动企业真正重视版权,所谓创新也就沦为空谈。

相关文章
对我国《著作权法》修改的建议
计算机软件登记制度有待修法完善
纳什维尔的音乐产业发展之路
大学教材版权案引发灰色市场之争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有了坚强后盾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3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