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曹新明 时间:2010-07-04 阅读数:
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人类社会发生了空前巨大的变化。在各种法律领域中受其影响最深、冲击最烈的首推知识产权法,各国立法者不得不“修纲变法”,以回应“知识革命”对新知识产权制度的呼唤。尤其是以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为首的西方国家,先后将知识产权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以适应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需要。
自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一直处于经济霸主、科技霸主和军事霸主的地位,无人能与之抗衡。然而,美国政府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二是改革知识产权,制订法律,重新界定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包括知识产权的实施者和推动者及管理者的权益。在对外方面,谋求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全球利益的最大化,推动《知识产权协定》的签署。由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仅限于知识产权授权前的事务,不涉及到授权后的保护,因此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内难以实现高标准。
20世纪80年代,货物贸易保护促使技术贸易增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得以提升。与有形物不同,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更易受到侵害。就制止专利侵权而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必须先行,否则,技术交易就无法正常进行,其结果将会是卖一件丢一件,必然影响技术的进步,进而影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在具体操作上,美国强化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从单边行为开始的。《知识产权协定》标志着WTO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全面强化,更为关键的是其借助了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从而为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全球利益最大化创造了客观条件。所以说,作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推动下的一环,《知识产权协定》更多地表现着富人的立场。
日本是一个国土面积窄小,资源贫乏的岛国,但是,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家的综合国力却处于世界顶端,仅次于美国,这样的奇迹不得不令世人震惊。尽管如此,日本国政府不敢有丝毫懈怠。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开始全盘考虑如何进一步提升其产业竞争力,并寻找有效的措施。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日本决定成立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大纲、颁布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立国战略。
除了美国、日本之外,还有一些国家也在着手制定自己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论在经济实力方面还是在技术研发能力方面都远远落后这些发达国家。如果我们不能抓住现在这个有利的和平国际环境大力发展经济,提升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这些发达国家积极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举措给了我们以下启示。
启示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培育企业知识产权文化众所周知,当今世界的竞争与以往最大的差异在于科技的竞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角力以及国家综合国力的较量,而不仅仅是资源的掠夺。因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机制,在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增强,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高科技,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战略性措施。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对此有非常明确的认识。
现在,我国政府也充分认识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实现我国的发展目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已在2006年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而且进展非常顺利。但是,许多市场经营者还没有能够从维护国家发展主权和市场竞争主导权的角度认识知识产权的战略意义,还没有能够从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角度真正领会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还不善于在实践中灵活运用知识产权。许多企业家对于有形商品市场竞争的严酷性、复杂性有深刻体会,而对于知识产权竞争的重要性则认识不足。
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就是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观念,将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管理和保护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因此,我们认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培育企业知识产权文化,从而促进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启示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经济发展美国和日本虽然已经是世界经济强国,但是,它们并没有满足,也没有自以为是,而是时刻准备着应对来自任何方面的挑战。它们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就是希望通过这一战略,告诫政府部门要明确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告诫企业知识产权是须臾不可放弃的重要武器,是其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通行证。国家政府要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和贸易规则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要务之一。美国政府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主导作用有目共睹,并且不断建构保护本国利益的法律基础,长期积累运用知识产权取得战略优势的经验和能力为本国政府和企业谋得利益。我国刚刚加入WTO,政府在运用知识产权的战略武器指导国际化市场竞争的经验和能力方面均十分欠缺,发达国家政府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方面的强硬作为应当是一种极好的借鉴和警示。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对外国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依存度还非常高,对研发的经费投入还不充分,因此,通过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让各级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增加我国知识产权总量、提高原创性知识产权质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规范科技管理、调节利益关系、激励和保障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功能和作用,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机制和环境,扶持和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
启示三: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争取更多的话语权现在有一种说法,知识产权这种游戏是发达国家的游戏,是富人的游戏,穷国和穷人则没有能力参与这项游戏。更为严重的是,在国际范围内,知识产权游戏规则主要是由发达国家或富人制定的,按照它们制定的游戏玩这种游戏,获得利益或者好处的只能是这些规则的制定者。穷国或穷人即使被迫参加这种游戏,也不会得到多少好处。例如,《知识产权协定》就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其他国家的标志。
针对上述观点,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席、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JohnBarton先生发表的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知识产权本身是中性的,对发达国家有用,对发展中国家也有用。不同的只不过是发达国家有更多的钱投入到研发,对外国的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依存度较低,而发展中国家则没有更多的钱用于研发,对外国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依存度较高。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比较长,有一套灵活运用知识产权进行市场竞争的经验,能够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得到了更多的利益。Barton教授的看法至少说明:任何国家,如果不重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不能正确地搞好知识产权保护,要想在当今世界取得较好的竞争地位是不可能的。同时还说明,只要你能够重视知识产权,灵活运用知识产权,那么,知识产权对发达国家有用,对发展中国家也有用。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一方面表明这个国家重视知识产权,且要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实施知识产权既能提高国家的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水平,也能督促政府、企业等在实践中运用知识产权,挖掘本国的知识产权优势项目。有了这样两个方面的提升,这个国家的政府必然就会在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场合发挥作用,其中最大的作用就是赢利话语权,为本国争取更加有利的地位,力争把本国占有优势而国际上还不保护的有关客体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印度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由于印度在传统知识保护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工作,它就在国际舞台上获得了较多的话语权。
我国即将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包含针对我国的特色领域展开研究并进行立法保护的内容。如果我们在自己的特色领域能够取得令世人满意的成就,在该领域我们就会得到更多的话语权,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