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30 阅读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批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8]162号《关于指定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第一审法院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指定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发生在其所辖区内的下列专利纠纷案件的第一法院:
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2.专利权属纠纷案件;
3.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授予专利权前使用该发明的费用的纠纷案件;
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5.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
此复
网站创始人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