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3-04 阅读数: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
(扬府办发〔2014〕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引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为主线,以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质量为突破口,以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优化知识产权环境为保障,全面提升扬州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切实增强我市经济核心竞争力,实现知识产权事业跨越发展。
(二)实施目标。到2020年,使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促进作用显著增强,将我市建成“产权管理规范、保护制度完备、服务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的知识产权强市。
---加快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PCT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2%,商标注册量、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植物新品种授权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持续增长,万人发明有效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1.5件,年新增省以上品牌15件。
---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转化体系,加快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知识产权年交易额增长20%以上,企业专利实施率达80%以上。
---加快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0%以上。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加快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品牌机构,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努力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三)强化激励,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企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申请、授权、维护等经费支出,可全额计入研发费用,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立激励发明创造的奖励和分配制度,对发明人或设计人予以奖励,科技人员获得专利权,应作为其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将发明专利拥有量、PCT专利申请量、有效注册商标量、著作权登记量等纳入各级政府考核指标。调整资助政策,重点资助优质发明专利、PCT专利、国际注册商标、驰名、著名商标等高质量知识产权。出台《扬州市专利奖评选办法》,激励高质量的发明创造,对杰出发明、驰名、著名商标等给予奖励。
(四)把握重点,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选择汽车、机械装备、新能源及新光源等产业,支持建立产业专利战略研究中心,开展专利预警分析,研究产业创新主攻方向,实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获取核心专利。支持建立产业专利联盟,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强对战略性产业专利申请的指导和服务,专利申请数、授权数年均增长达15%。以制造业、服装业、食品加工业、服务业等为重点,扶持产业龙头企业通过优化组合、联合经营等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加快形成商标密集型产业。支持雕版印刷、漆器、玉雕、剪纸等特色产业企业采取注册集体商标,实施产品差别化策略,增强知名品牌产品配套能力,促进商标品牌产业集聚。逐步完善作品登记、版权质押和转让合同备案等制度,加快发展印刷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化娱乐业等重点版权产业,培育壮大以计算机软件、创意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媒体传播等领域新型版权产业,加快版权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集群的形成。
(五)突出主体,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搭建创新要素的集聚平台,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把专利创造作为企业重要战略目标,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要求,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贯标”工作,推进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企业。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创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全部达到合格,其中达到优秀的占30%以上。深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组织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知识产权项目支持,同时加大扬州市级知识产权项目支持力度,增加项目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推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六)协调发展,推进区域试点示范创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办法的要求,制定实施示范培育年度工作方案,加快我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步伐。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江都区、邗江区等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工程试点建设,推进仪征市、高邮市等省级知识产权战略示范区建设,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宝应经济开发区等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
(七)注重实施,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技术来源清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促进企业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产业化。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由研发合作向产权合作转变,通过专利权的共有、转让、许可等形式推进专利技术实施。以现有市专利技术交易展示中心为基础,鼓励和支持建立集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交易为一体的专业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的评估制度、知识产权变现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等,为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转让交易、抵押融资、托管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出台《扬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制定与利用相关扶持、奖励政策,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使用自主商标。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有地方特色的优良品种、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打造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标准战略研究与实施,建立技术标准联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掌握在优势领域的主导权。
(八)强化保障,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推进市、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中心,开通并宣传12330举报投诉热线,提供知识产权的诉讼咨询、纠纷处理等服务,条件成熟时组建知识产权执法支队。加强与省、县(市、区)联合开展跨地区间的打假维权协作行动,组织多部门开展合作打击假冒、侵权、盗版、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建立知识产权重大案件会商通报、案件移送等协调运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协调机制。加强对数控成形机床、汽车及零部件、半导体照明、智能电网等特色产业集聚区以及在扬州举办的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管,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长效管理机制。
(九)立足需求,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大力培养专利代理人,培育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围绕专利转让、许可、实施、出资、质押融资及证券化融资、企业重组和并购及专利池建立等方面,提供专利价值分析报告,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贯标筹划、品牌培育、维权帮助、知识产权营运等提供咨询服务。将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一批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适应国际竞争需要、懂技术、会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推行“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在产业园区、科技产业综合体和高新技术企业派驻或落实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帮助创新团队、企业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开展创新活动、保护创新成果的水平。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将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十一)加强财政支持。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市财政每年在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知识产权专项,并逐年增加。各地区应结合实际,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并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
(十二)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扩大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将知识产权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发展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立起政府主导、新闻媒体与学校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机制。
(十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各地区、各部门上年度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进行督查评估。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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