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3-02 阅读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138号――关于受理乐亭甜瓜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4年第138号)
关于受理乐亭甜瓜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乐亭甜瓜等51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有关单位、个人或者在先权利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备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B座911室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28
传真:(010)82260248
E-mail:aqsiqgi@aqsiq.gov.cn
质检总局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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