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3-03-21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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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工商局关于2011年度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延续认定及撤销认定的通知
(榕工商标〔2013〕16号)
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经市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查决定,认定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联迪LANDI及图”等136家企业140件商标为福州市知名商标(名单详见附件),准予福建昌盛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芦健王及图”等91件福州市知名商标延续认定(名单详见附件),撤销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日及图”等43件福州市知名商标(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县(市)、区工商局加强对福州市知名商标的保护,及时指导企业完善商标管理制度,规范商标使用,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努力开创商标工作新局面,为争创商标强市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对被撤销认定的福州市知名商标权利人要加强行政指导和监督,禁止其继续在商品包装等商务活动中使用“福州市知名商标”字样并解除对其企业名称或商号在注册登记时的保护措施。
附件:1、2011年度认定的福州市知名商标名单
2、2011年度延续认定的福州市知名商标名单
3、2011年度撤销认定的福州市知名商标名单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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