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法律法规 > 商标法律法规 > 商标地方性法规 > 福建 >  文章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3-05  阅读数: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

(湖政办发〔2014〕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4号)、《中共湖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委发〔2014〕1号)和《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委发〔2013〕3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商标品牌发展水平是一个企业、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象征,也是衡量一个区域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尺度。近年来,我市商标品牌建设战略地位日益突出,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明显增强,企业创建知名品牌的意识日益强烈,商标品牌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周边先进地市相比,我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全市商标注册率低,平均1.9家企业拥有1件注册商标;驰著名商标创建后劲不足,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还不多;企业商标意识仍显薄弱,存在着重注册轻运用、重认定轻培育现象,全市自主品牌出口率还不到20%;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缺少对商标品牌设立、运用、发展的扶持,尤其是缺乏对区域品牌注册、宣传和推广的扶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商标意识,要将商标战略作为实施名企名品名家“三名工程”的重要内容,全力打造一批代表湖州产业优势、代表湖州城市形象的商标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在全市建立较为完善的商标管理、服务和执行体系,市场主体运用商标战略的能力显著增强,商标在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为市场价值以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商标,发挥商标在市场中的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商标兴市、商标兴企、商标兴农”。

力争到2020年底,国内注册商标数达到45000件,农产品商标达到5500件,服务商标达到5000件。国际注册商标达到4500件。地理标志商标数达到15件。力争到2020年实现每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业重点企业及各个产业集群、特色精品农业发达乡村至少拥有1件自主商标,具有一定规模的出口型生产企业在主要出口国至少拥有1件自主商标。行政认定驰名商标达到40件,省著名商标达到350件,市著名商标达到900件。品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市商标品牌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总产出比重达到20%,商标品牌企业广告宣传经费投入占全市GDP的1%以上,自主品牌出口率有较大提高。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三名”培育工程加强“名品”建设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名”培育工程,大力实施名品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建立“名品”培育库,制定梯队培育计划。积极创建具有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推进重点行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服务商标、行业名牌、区域名牌和专业品牌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产业区域品牌。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区域品牌,区域品牌围绕支柱产业来进行,支柱产业围绕产业链的打造来进行,形成区域品牌、支柱产业、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动发展格局。建立以商标为主要抓手的“名品”工作推进机制,在品牌运作、品牌提升、品牌宣传等方面争取多个部门联手,协会专业组织配合,打造品牌建设的高速列车。

(二)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消除“无牌企业”专项活动。以推动重点特色产业内规模型企业的商标注册为抓手,将商标事业发展与湖州支柱产业发展相结合。围绕全市“十二五”产业布局,重点指导长兴蓄电池及新能源、南浔木地板、安吉椅业、德清生物医药、织里童装、南浔节能电梯、吴兴金属材料、安吉竹业等八大省、市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内企业的商标注册,对八大省、市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内的产品,以培育高知名度商标为抓手,推行专业化协作机制,打造规模工业经济,把比较优势升级为竞争优势,加快将我市打造成长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争取到2016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注册商标拥有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达到100%。

(三)着力提升发展制造业商标品牌。围绕全市“十二五”产业布局,以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特色纺织三大特色优势产业,指导制造业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商标,在规模以上企业中消除“无牌企业”。鼓励使用自主商标。对外销转内销的制造业企业,要鼓励逐步摒弃贴牌加工的经营模式,支持申报驰名、著名商标。对规模大、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大、市场辐射广的龙头企业要建立专门商标品牌培育库,指导企业自觉将商标品牌建设融入总体发展规划,帮助企业进一步健全商标管理制度,鼓励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商标文化,切实提高企业商标品牌影响力。

(四)加大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力度。充分挖掘地方名品资源,鼓励申请注册、推广运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指导地理标志所有人认真履行管理义务,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特定品质的保护,巩固提高特色优势和品牌优势。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引导优势农产品企业通过商标品牌运作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程度,实现品牌富农。继续对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所有人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实施政策倾斜。全市重点选定一批有历史影响、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五)加快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建设。以加快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区”为总目标,在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等四大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重点产业建设湖州特色服务业品牌,重点在精品景区、特色餐饮、原创动漫、大型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商业连锁、房地产开发、广告、工业设计等行业推广商标注册和运用,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形象和商标品牌,改变我市服务业商标注册率低、品牌建设滞后的局面。有序推进金融、科技、信息、中介和社区服务等行业的商标注册。鼓励企业商标、商号的一体化发展,对老字号、服务业商标申报驰著名商标的,予以政策扶持。

(六)深化商标品牌国际化战略。大力弘扬“营销未动,注册先行”的理念,积极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自主品牌建设,提升海外品牌扩张能力。鼓励企业把贴牌加工与创造自主品牌结合起来,逐步提高自主品牌出口比例;支持企业通过品牌境外收(并)购方式,获得境外品牌所有权、销售渠道、专利技术等,提升品牌赢利能力。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国外展销会、洽谈会等机会“走出去”,提高产品知名度,赢得国际市场竞争主动权。加强商标国际注册的培训和指导工作,鼓励、帮助企业克服畏难情绪,积极应对商标国际纠纷,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护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

(七)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加入行业协会,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依托集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指导行业协会积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按照“协会主管商标品牌、成员单位运作商标品牌、使用企业共同维护商标品牌”的要求,由行业协会从产品生产、标准、管理、宣传、推广全方位帮助小微企业走商标品牌建设之路。鼓励小微企业从集体商标品牌过渡到自主个性品牌建设,注重自主商标的注册应用,走集体商标和自主商标“双商标”战略,推动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八)扎实推进产业集聚区商标品牌建设。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商标品牌基地战略支持,鼓励设立产业集聚区品牌指导站,对产业集聚区商标品牌建档立库,重点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区内的驰、著名商标。积极引导基地内企业开展商标品牌整合和联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支持产业集聚区以行业协会名义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以行业协会集体商标品牌抱团方式参展参会,开展对外宣传交流,切实增强产业集聚区品牌声誉和档次,更好发挥产业集聚辐射功能。坚决打击产业集聚区内企业以复制、摹仿他人商标,开展相互压价恶性竞争。深入开展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区域品牌效应。

(九)加强商标运用指导。积极指导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后续管理,提高商标运用率,着力改变“重注册、轻应用”现象。加强对“老字号”商标保护的指导,对连续亏损、濒临破产倒闭的国有“老字号”企业,支持民营企业收购、兼并、重组。鼓励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所有人突出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战略,实施商标品牌层级管理、差别管理。积极支持企业以知名商标品牌为纽带,构建统一的生产和销售体系,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大商标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加快促进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

(十)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切实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组建并完善湖州市知名商标品牌保护联络网,重点加强对驰著名商标权益维护。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逐步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制度。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海外维权,探索建立商标海外维权救济渠道,为企业提供维权服务。

(十一)加强商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商标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发展一批商标中介品牌机构。坚决打击代理机构恶意抢注、夸大宣传、欺骗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积极探索商标公共服务,通过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商标信息库、组建专家顾问团等形式,积极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加强商标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十二)积极实施商标文化推进计划。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企业商标注册、管理、使用和创牌开展的各项工作,提高市场主体商标注册品牌培育意识,推动商标战略的顺利实施。建立对各县区境内外商标申请量、核准注册量公告制度。按年度发布商标品牌年度工作报告。鼓励高等院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商标战略研究,举办商标与企业竞争力、商标与区域经济发展论坛、商标发展成就展示等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文化建设,积淀商标的历史文化价值,提高商标的凝聚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湖州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场监管、发改、经信、财政、贸粮、外经贸、农业、质量技监、科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统筹、组织领导和督导协调战略实施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具体承担战略实施的日常工作。农业、经信、发改部门分别负责一、二、三产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外经贸部门负责外向型企业出口品牌培育工作,其他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负责相关领域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协同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战略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设立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品牌指导站建设、建立商标公共服务平台、商标公益宣传、产业集聚区商标品牌基地建设、人才教育培训、驰名和著名商标培育、商标境外注册补贴、商标战略规划评估及专题研究等工作。对当年新认定的工业类驰名商标给予30万元奖励,对农业类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服务业类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浙江省品牌基地给予5万元奖励,对品牌基地注册成功集体商标给予2万元补助。对获得浙江省示范品牌指导站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市一、二、三星级示范品牌指导站分别给予1、2、3万元奖励。市本级补助资金分别在市农业发展资金、工业强市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区和基层政府要加大对商标战略实施的政策支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奖励制度。

(三)开展商标战略实施考核评估工作。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绩效评估制度,切实加强对战略实施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战略健康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主要考核商标、地理标志境内外注册、申请数,驰著名商标认定数,驰著名商标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商标品牌基地发展等内容。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建立和落实创牌责任制,扩大商标工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四)支持基层品牌指导站建设。各地要将品牌指导站作为基层商标公共服务的新平台,立足长效,从政策、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予以大力保障,支持品牌指导站工作。通过开展全市星级品牌指导站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指导站商标工作水平。各基层品牌指导站要按照“有用、管用、实用”原则,通过建档立库、上门指导、宣传培训、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等方式,扎实开展商标指导、品牌培育、协助商标维权等工作,帮助辖区企业争创商标品牌,切实将品牌指导站建设成为基层商标战略实施的好帮手。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相关文章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推进商标品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
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及监督规定
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暂行办法
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3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