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1-19 阅读数: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6日)废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74号)
鉴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实施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自200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使用新的专利收费帐号及户名,现公布如下:
专利收费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北太平庄分理处
帐号:0200010009014400518
1999年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3号公告中公布的专利收费户名(专利局)和帐号(144005-63)于2001年1月1日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200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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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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