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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工作联席会议暂行办法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2-03-30  阅读数:

重庆市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工作联席会议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我市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7]70号)精神,加强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产业(以下简称外包产业)的有关工作,建立我市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联席会议的组成。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信息产业局局长、市外经贸委主任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办理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职责。分析外包产业发展形势,研究提出促进外包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与政策;协调解决外包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与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分析我市促进外包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商讨涉及多个部门的促进外包产业发展工作计划和对策建议;协调解决成员单位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分歧;加强成员单位之间在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时的协调和衔接;加强成员单位之间在促进外包产业发展方面的工作联系:组织开展促进外包产业发展工作联合调研:通报外包产业工作信息,交流有关材料、文件;研究涉及促进外包产业发展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例会,一般安排在当年7月和次年1月。会议由联席会议组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并征求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后,报联席会议组长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参加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议召开会议。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办公室征求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后报联席会议组长决定。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运作方式。联席会议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联席会议纪要,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组长审定后印发执行。

  第五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会前主动研究有关工作,认真准备材料,按时参加会议;根据联席会议纪要精神,按照职能分工组织落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本单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编印《重庆市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工作简报》。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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