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3-02-05 阅读数:
国家版权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全国版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知发协字[2011]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计划单列市版权局,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各版权相关单位、社会团体: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共同主办,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承办的“201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协字[2011]166号)、《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版权系统评选方案》(以下简称“版权系统评选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版权系统评选方案”中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推荐版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各相关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可重点在本行业系统内推荐。
各地版权局和相关协会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版权系统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的推荐工作。为做到评选工作公正、公开、透明,达到评选预期目的,请你单位大力支持,做好推荐相关工作。推荐名单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传真至评选活动秘书处(中国版权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颖
电话(传真):010-68003910手机:13910111363
邮箱:csc68003910@163.com
附件: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版权系统评选方案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版权系统评选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决定继续共同举办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依据评选活动的总体方案和有关要求,现制定版权系统评选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版权保护评选活动,要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版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加强版权保护的宣传引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版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出来,宣扬先进,促进版权保护的发展,大力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二、评选内容
版权系统评选分为2011年度版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力人物三个类型。
(一)版权保护重大事件
1.评选范围
版权保护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制定、修订的对版权保护有重要影响的法律法规;具有典型性和影响的重要版权保护成果、重大事件等。
2.评选条件
入选的重大事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1年制定修订的版权法律法规,对版权保护发展、经济科技文化等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2011年版权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版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成果;
(3)2011年版权保护领域开展的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专项行动和宣传活动;
(4)其它涉及版权保护的重大事件。
3.评选数量
版权保护重大事件评选数量为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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