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6 阅读数: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世界发明》杂志与英国《TOMORROW’S TECHNOLOGY TODAY》杂志进行期刊版权合作的批复
(2006年1月25日 新出外[2006]8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知发办函字[2005]178号文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主办的《世界发明》杂志与英国《TOMORROW’S TECHNOLOGY TODAY》杂志进行期刊版权合作。
二、《世界发明》杂志在保持办刊宗旨不变的前提下,可有选择地使用《TOMORROW’S TECHNOLOGY TODAY》杂志的图文资料。《世界发明》杂志每期使用《TOMORROW’S TECHNOLOGY TODAY》杂志的图文资料不得超过其全部内容的40%。外国合作方不得介入《世界发明》的编辑、出版工作。《世界发明》内容的终审权由中方掌握。
三、《世界发明》与《TOMORROW’S TECHNOLOGY TODAY》杂志开展版权合作,应注重双向交流与合作,要求对方杂志适当使用《世界发明》的内容。
四、双方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期限届满,需要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在合作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报送审批机关审批。
五、《世界发明》使用《TOMORROW’S TECHNOLOGY TODAY》杂志的外文刊名(或中文译名)须严格遵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其字号应明显小于《世界发明》刊名的字号。《世界发明》的刊名在封面上的位置、颜色和字体应有突出、醒目的视觉效果。
六、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遇有重要问题须及时向我署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