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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田力普甘绍宁在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8  阅读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充分履行职责,切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经国务院同意,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这是国务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力度的重大举措。各地方局要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我局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动员,强化协调,抓紧实施。要以集中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为抓手,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查处案件与扩大宣传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提升执法工作的成效与水平。特别要注意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部署的本次专项行动,我们全系统务必高度重视。我局制定印发了《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专门成立了执法专项行动督导机构,我任督导委员会主任,绍宁副局长、兴威组长任执行主任。各地方局也要成立专项行动督导或执行机构,主要领导担任专项行动负责人,本局领导、职能处负责人和市(区、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条件具备的地方,应推动成立以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本次专项行动要以各类大型展会、商品流通集散地、货物进出口为重点环节,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食品、药品、工业设计等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及涉外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我局各有关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多种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各地方要确保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保障人力、物力投入,保质保量地开展执法检查整治工作。要大力鼓励执法工作人员在专项行动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采取富有本地特色的专项行动措施。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将专项行动中的有益探索转化为长期机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充分发挥“12330”的作用。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全力投入到专项行动中来,通过“12330”公益服务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转交案件线索,注意追踪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充分发挥方便快捷、业务宽泛的优势,为专项行动做好各项支撑服务工作,努力打造成专项行动中接受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的主渠道。

  五是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引导企业积极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社会各界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全社会营造出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推进执法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推动健全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执法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执法工作,将执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长抓不懈,牢牢把握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三条主线,加大执法工作投入,保障执法队伍稳定,加大日常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其中,执法制度建设是基础,机制建设是关键,能力建设是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我局将于今年底明年初完成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并将适时推动制定国家层面的专利保护条例的可行性研究。地方局也要推动地方性专利保护条例的制定修订,力争在地方性法规中强化执法工作体系,增加执法手段。今年10月,我局制定出台了《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示范文本)(试行)》,各地方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操作指南,完善本地执法操作规程,共同推动各地专利行政执法程序的协调一致。

  要加强日常执法规范化管理。严格执法档案管理制度,以档案管理促执法规范性提高;完善执法督导制度,以督导检查促执法科学性增强;健全执法考核评价制度,以考评创优促执法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我局将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完善重大案件逐级上报制度;建立执法投诉制度,严禁推诿接收案件。在日常执法中要突出行政执法优势,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采取更加快速、简捷的调解程序和方式。

  二是加快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配合工作,强化部门间的定期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重大知识产权案件会商、协调督办、通报制度,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新问题的联合研究应对机制。各地方局在查处假冒专利案件过程中,根据现场查获涉案物品价值或者案件其他情节,发现明显涉嫌犯罪的,应当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要按照中央关于构建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精神,积极做好专利纠纷案件行政调解工作,探索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要健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在案件移送、证据调查、委托送达、配合执行、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协作,促进执法资源的整合利用,坚决制止推诿扯皮,有效遏制地方保护主义。继续深化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的作用,为本系统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开展“5·26”专利执法推进工程,总结先进地区执法工作经验并向全国推广,发挥“5·26”工程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进全国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水平的提高。要加强执法队伍与体系建设,以执法等业务工作为突破口,研究提高各级地方知识产权局管理成效的方式方法,加强省、市之间纵向执法工作关系,推动省级局成立执法总队,市局成立执法大队,探索国家局向省级局、省级局向市局派出执法督导员的方式方法。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解决执法队伍和交通工具统一标识及执法人员统一着装问题,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我局将根据地方需求,通过培训研修、案例论证、业务研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地方专利执法人员素质。各地方局也要制定专利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加强专利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业务研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我局各有关部门与机构,要各司其职,加强统筹,相互配合,依法依职责加大对地方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的支持与投入力度,有序推进执法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共同贯彻好中央的工作部署。

  同志们,今后一个时期的执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工作部署,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大力推进执法工作,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

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甘 绍 宁

(2010年11月12日)

 

同志们:

  本次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既是一次总结工作、提高认识的会议,也是一次传达精神、动员部署的会议。下面就这次会议的情况,我谈两点意见:

  一、会议特点突出,成效显著

  这次会议,作为一年一度的执法工作会议,有着历史延续性,但又不同以往,特点鲜明。

  一是领导重视。力普局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且做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大力加强执法工作,共同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的重要报告。各地方局领导对这次执法会议也非常重视。这是近年来,知识产权局系统规格最高的一次执法工作会议,体现了全系统对于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是背景特殊。三周前,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两周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一周前,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十天前,我局印发了《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在这些背景下,我们迅速组织召开这次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和执法工作,非常及时,很有意义。

  三是针对性强。会议紧紧围绕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主题而展开。特别是力普局长的报告,传达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与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精神,系统总结了前一阶段本系统执法工作,深刻分析了知识产权执法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全面阐述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对今后一段时间,全系统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全面部署。报告主旨明确、要求具体、措施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会后我们将及时整理,报力普局长审批后印发,作为指导本系统执法工作的重要文件。

  这次会议,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

  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加快推进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的部署,认清了专利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强调了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全面推进本系统执法工作、切实开展好执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总结了成绩,交流了经验,探讨了强化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能力的方式方法。会议总结了知识产权局系统一年来六个方面的工作,湖南局和广东局在上午的大会上介绍了本地执法工作的经验。下午,还将安排与会代表围绕力普局长的讲话精神,讨论如何充分发挥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具体执法工作。

  三是部署了工作,明确了方向和重点,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议明确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与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这一条主线,部署了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日常执法两项主要工作任务,突出了推进执法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三个着力点,强调了全面提高执法工作的积极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创造性四个发展方向。

  二、关于贯彻会议精神的六点具体要求

  (一)要及时汇报。这次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有关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力普局长对本系统执法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会后,各地方局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重视、指导和支持,为完成各项执法任务创造有利条件。

  (二)要迅速传达。各地方局要抓紧向本地区各级知识产权局传达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组织学习力普局长的报告,使广大干部职工及时全面地了解国务院对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执法工作的总体安排,统一认识,抓住机遇,群策群力,乘势而上,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和各项执法工作。

  (三)要抓紧落实。对于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和各项执法工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一定要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加大投入,务求实效。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是地方局的重要法定职能,更是地方局存在和发展的关键。这一职能是否能够有效发挥,关系着专利制度能否有效运行,也关系着知识产权体系能否发展。虽然有很多困难,但是,困难决不能成为不做工作或少做工作的理由。要敢于想,善于闯,开拓创新,讲究方式。专项行动的方案要重点突出、措施具体,专项行动的推进要扎实有力、彰显成效。日常执法要完善规范、开拓创新。

  (四)要加强协调。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协调机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履行职责,拓展工作空间。站位要高,视角要宽,居位要准,措施要新。要敢于协调、善于协调,妥善地处理与相关知识产权部门的关系,同时也要加强与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五)要强化督导。我局将适时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要总结推广经验,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成效不佳的,要查清原因、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本地区内执法工作和专项行动的指导检查,坚决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消极推诿现象。

  (六)要加强宣传。多年来,各地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执法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既要扎实推进工作,又要营造声势。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取得领导的理解、关注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创新宣传模式,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彰显工作成效。

  同志们,让我们紧紧抓住国务院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良好时机,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充分行使职责,切实加强执法工作,为营造创新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快推进我国经济方展方式转变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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