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8 阅读数: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人选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我局于2007年启动实施了“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并对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组织了相关培训。为及时掌握了解人才培养工作情况,根据《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国知发人字[2007]39号)要求,我局将对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开展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由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考核工作,由人选本人填写考核表(见附件),人选所在单位和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考核并填写考核评语,报送我局。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2007年至2008年培养人选参加培训情况、实践锻炼情况、工作实绩情况等。
根据考核情况对培养人选培养情况作出评价,考核结果记入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信息档案。
三、考核时间
请各局于2009年1月25日前完成人选考核,并将考核表邮寄至我局人事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国星
电 话:010-62083684
传 真:010-62083684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人才培训处 100088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考核表》
附件2:《关于公布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略)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二○○九年一月七日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
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考核表
(二○○八年)
单位名称
姓 名
职 务
填表日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各栏均填写培养人选培养考核内容,包括人选基本信息、研究工作及成果、参加培训情况、奖惩情况、工作业绩及相关单位考核意见等。
二、本表基本情况由本人填写,审查核实、考核意见由组织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部门将根据本人情况和单位考核意见,对培养人选作出评价意见,考核材料记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信息档案。
三、研究工作及成果包括:学术研究、科研项目、课题、专著及论文等,如已出版发表,需注明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四、参加培训情况包括: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局、本单位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组织的国内外培训项目,需填写项目名称、组织单位及培训时间。
五、如内容较多,超出本表设计范围,可另附页,但须在表中说明。
六、用黑色或深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