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3-01-19 阅读数:
三、展览形式
展会实行短期场地展示交易与长期网上展示交易相结合。
(一)展板展示,展板规格为高1.2m×宽0.9m彩色喷绘制作。
(二)实物展示,要求提供实物、样品、模型、图片、录像等参加展出。
(三)网络展示以文字、图片为主,所有参展项目将直接在中国专交会网站上长期展示交易。
四、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
标准展位 3m×3m 4500元/展位
标准展位提供三面围板、射灯、220V电源、1张桌子、2把椅子。如需要特装,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二)会务费
会务费800元/人,包括会刊、会议资料等。
(三)宣传费
会刊宣传收费每项100元,内容为项目技术简介,同时包括单位、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信息(项目内容介绍要求200字以内)。
五、参展及报名办法
(一)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贸促分会;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委会;国务院有关部委及机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可直接组团参展。请以上直接组团单位于5月10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二)请参展团认真填写“2012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参展登记表”,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日。
(三)会刊及网上展示的项目资料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日,会刊宣传资料请提供光盘邮寄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huanjiaohui@163.com。
(四)申请会刊插页广告的单位请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五)本届中国专交会实行纸件及网上报名结合的方法。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国专交会网站(www.cipf.cn)。
六、优惠措施
(一)中国专交会采用实体场地与虚拟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览交易,刊登会刊的参展项目信息和供需项目信息将在中国专交会网站上予以公开,提供电子版(光盘或软盘)或电子邮件的(包括图片、照片)将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其中优秀项目将在网上长期展示(网上展示不收取费用,如有特殊需要,另行商定)。
(二)中国专交会将免费提供签约、推介、洽谈活动专区,并在展示现场设立展会服务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三)对特装和携带实物参展项目,将给予优惠,具体事宜请咨询组委会办公室。
(四)对落户大连经济开发区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的优秀专利项目,大连市将在资金扶持、土地使用、办公租金、融资服务、市场拓展、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五)中国专交会期间成交的专利项目,其实施地为辽宁省的,将视情况优先考虑列入辽宁省专利技术产业化资金扶持项目;对明确给予扶持的优秀专利项目,视情况,辽宁省各市也将给予相应的扶持。
(六)参展优秀专利项目优先列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招商引资促进工程。
(七)主办单位将推荐优秀参展项目在其他技术市场上展示。
(八)会议期间签订专利转让、实施许可,以及专利权质押融资合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予以优先办理相应备案和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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