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1-14 阅读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优秀试点单位和创新试点单位及项目名单的通知
(知协函[2013]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知发协字〔2012〕88号),经考核,确定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等两家单位为优秀试点单位;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为创新试点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组织承担的“领军人才项目评审知识产权评议”等5个项目为优秀试点项目。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2012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优秀试点单位:
1.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2.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创新试点单位:
1.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优秀试点项目:
1.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组织承担的“领军人才项目评审知识产权评议”项目;
2.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组织承担的“DiiVA‘数字高清互动传输接口技术’标准推广知识产权评议”项目;
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组织承担的“湖北省上市后备企业湖北远城药业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评议”项目;
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承担的“天津市纯电动公交车采购知识产权评议”项目;
5.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承担的“钽的多孔材料开发与医学应用(二期)”项目。
特此通知。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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