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9-01-30 阅读数:
北京8月23日电(记者张晓松)为进一步缩短商标注册和维权周期,简化程序便利当事人,我国正在对商标法进行第三次修订。目前,国务院已将修改商标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中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在进行调研。
这是记者从23日在北京召开的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1983年3月1日,商标法正式施行,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在知识产权领域出台的第一部法律。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1993年和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商标保护工作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以解决。”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介绍,目前商标注册周期过长,需要好几年才能完成一个商标注册;商标维权程序复杂,一般要经过五道程序;同时,国际商标立法的发展也对我国商标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汪永清认为,对商标法进行第三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简化程序便利当事人,缩短商标注册和商标维权周期,加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适应商标国际立法发展的要求和我国商标大批量走向国际的需要。
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需要,他们正在抓紧商标法修改的调研工作。
“国务院法制办将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修改商标法的研究、起草工作,并在修改草案上报国务院后抓紧审查工作,争取早日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汪永清说。
近年来,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迅猛增长。截至去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总量已近500万件,注册商标总量达277万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