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青律师于1991年5月29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1994年开始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具有丰富的律师实务工作经验。诉讼业务是冯晓青律师业务的重头戏。20余年以来,冯晓青律师代理了有关民商事、行政及部分刑事案件,尤其是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见长。冯晓青律师知识产权诉讼业务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号、域名、商业秘密、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高科技成果保护与IT法律等所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实务。
除了直接代理诉讼案件外,冯晓青律师还以知识产权高级专家身份参与了大量重大、复杂、疑难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专家咨询和论证,并出具专家意见,为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代表性案例如张小泉案、蒙牛案、七匹狼案、家家酒案、浙江东进公司遭遇美国337诉讼案、福成肥牛案、宝洁公司案、王老吉案、央视星光大道案、央视网案、宝马案、88眼睛案、白云山专利无效案、方正字体案、阿迪达斯案、爱马仕案、芝宝案、泰囧案、湾仔码头案、威尼斯案、避风塘案、宏济堂案、台湾地区蒋友柏案、古籍点校案、张艺谋案、万达紫砂壶案、义乌品牌案、五粮液案、恒大冰泉案等。
冯晓青律师知识产权诉讼业务优势,不仅体现在以深厚的知识产权法理论根底做支撑,而且体现于参与大量重大、复杂、疑难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处理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和诉讼策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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