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作品著作权权属的确定及侵权的判定 ——吴艳兰诉张建辉、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8-01-28 阅读数:
[12]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津高民三终字第0039号民事判决。
[13]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65页。
[14]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65页。
[15] 同上。
[16]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津高民三终字第0039号民事判决。
[17] 周柳:“剽窃的认定研究”,中南民民族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
[18] [18]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二中民三知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
[19] 赵刚:“著作权侵权的判断规则及在后独立创作之不侵犯著作权抗辩的考量因素”,载《电子知识产权》,2015年4月20日。
[20] 马军:“在先著作权主张中‘接触’的审查与判断”,载《电子知识产权》2016年第7期。
[21] 马军:“在先著作权主张中‘接触’的审查与判断”,载《电子知识产权》2016年第7期。
[22] 马军:“在先著作权主张中‘接触’的审查与判断”,载《电子知识产权》2016年第7期。
[23] 周柳:“剽窃的认定研究”,中南民民族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3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