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调整“专利审查高速公路”试点项目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8-01-30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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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近日同意调整两局之间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允许基于PCT申请(不包含任何优先权要求)的专利申请参加PPH试点项目;
——须经电子申请系统EFS-Web向USPTO提交参加请求和所有支持文件。
新规定自2008年1月28日起施行。从当日起,下列美国专利申请可参加该试点项目:
1、按照《巴黎公约》提交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
(1)按照《美国专利法》119节(a)款和《美国专利法实施细则》1.55节之规定,要求享有一件或多件UK-IPO在先申请优先权的;
(2)按照《美国专利法》119节(a)款/365节(a)款之规定,要求享有PCT申请(未含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
2、进入美国国家阶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PCT申请
(1)按照《美国专利法》365节(b)款之规定,要求享有UK-IPO在先申请优先权的;
(2)按照《美国专利法》365节(b)款之规定,要求享有PCT申请(未含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
(3)未含优先权要求的。
3、按照《美国专利法》111节(a)款之规定提交 且按照《美国专利法》120节之规定要求享有PCT申请益处的旁路申请(bypass application)该PCT申请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按照《美国专利法》365节(b)款之规定,要求享有UK-IPO在先申请优先权的;
(2)按照《美国专利法》365节(b)款之规定,要求享有PCT申请(未含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
(3)未含优先权要求的。(卢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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