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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调整“专利审查高速公路”试点项目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8-01-30  阅读数:

                                                                          来源:国知网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近日同意调整两局之间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允许基于PCT申请(不包含任何优先权要求)的专利申请参加PPH试点项目;

  ——须经电子申请系统EFS-Web向USPTO提交参加请求和所有支持文件。

  新规定自2008年1月28日起施行。从当日起,下列美国专利申请可参加该试点项目:

  1、按照《巴黎公约》提交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

  (1)按照《美国专利法》119节(a)款和《美国专利法实施细则》1.55节之规定,要求享有一件或多件UK-IPO在先申请优先权的;

  (2)按照《美国专利法》119节(a)款/365节(a)款之规定,要求享有PCT申请(未含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

  2、进入美国国家阶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PCT申请

  (1)按照《美国专利法》365节(b)款之规定,要求享有UK-IPO在先申请优先权的;

  (2)按照《美国专利法》365节(b)款之规定,要求享有PCT申请(未含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

  (3)未含优先权要求的。

  3、按照《美国专利法》111节(a)款之规定提交 且按照《美国专利法》120节之规定要求享有PCT申请益处的旁路申请(bypass application)该PCT申请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按照《美国专利法》365节(b)款之规定,要求享有UK-IPO在先申请优先权的;

  (2)按照《美国专利法》365节(b)款之规定,要求享有PCT申请(未含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

  (3)未含优先权要求的。(卢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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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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