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发通告 规范自然人注册商标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7-03-06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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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通告要求,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除了要提交身份证外,还必须提交营业执照等证件,并且提出商标申请的范围应以其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否则不予受理。
自2001年新《商标法》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以来,以个人名义进行商标注册逐渐在私企老板和私营业主中风行起来。以个人名义注册商标意味着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个人,更有利于个人对商标的控制和运作,同时个人拥有商标也是私有财富的一种彰显。2006年国家商标局新认定的驰名商标中就有“万里马”、“哥弟”等以私人名义拥有的商标。然而,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造成“恶意抢注”及“炒商标”现象突出。“超级女声”播出后,出现了近百个自然人申请“超级女声”及近似商标的现象。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央抬”、“二人转”商标申请者的始作俑者也是个人。
新通告出台是要限制近年暴增的个人商标申请。若要申请商标将不得不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并且申请商标的类别必须要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之内。
背景资料
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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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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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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