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盗墓笔记4》 淘宝网被诉侵权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时间:2009-03-12 阅读数:
近日,中国友谊出版公司以杨某、李某两名淘宝网网店店主未经其授权,在网上销售其享有专有出版权的《盗墓笔记4》,侵犯了其著作权为由,将二人告上了法庭。而国内知名的购物网站淘宝网也因为两人提供交易平台,被原告一并起诉。东城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该起著作权纠纷案件。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经公证处公证,原告在杨某、李某分别开设于淘宝网的网店上购买了《盗墓笔记4》。经检查、核对,该图书质量低劣,其特征与正版图书不符,可以认定为盗版图书。 (记者 王晓清)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经公证处公证,原告在杨某、李某分别开设于淘宝网的网店上购买了《盗墓笔记4》。经检查、核对,该图书质量低劣,其特征与正版图书不符,可以认定为盗版图书。 (记者 王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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