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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法的价值定位——兼论我国《商标法》第1条的修改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邓宏光  时间:2009-08-08  阅读数:

 

【摘要】 商标法的价值定位决定了商标法的取向,影响着商标具体制度的设计。目前我国《商标法》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利益作为立法宗旨,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应将商标法定位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商标权人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并应以此修改我国《商标法》的第1条规定。
【关键词】商标法;消费者利益;商标权人利益;公平竞争

    商标法的价值定位是商标法的精神和灵魂,所有具体制度都是其具体化体现,都围绕它而展开,任何违背商标法价值定位的规定,都应当被修正或废弃。因此,商标法的价值定位是商标法研究领域中最重要的课题。正值我国筹备《商标法》第三次修订之际,本文试就商标法的价值定位作初浅分析,并以此就教于各位同仁。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条的规定:“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我国《商标法》的价值定位是“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和“维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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