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邓宏光 时间:2010-06-16 阅读数:
关键词:商标权/注册取得/使用取得/“使用+注册”取得
内容提要:商标权注册取得模式已成为主流趋势,它取代商标权使用取得模式具有必然性,因为它更利于经营者取得和保护商标权,更符合现代商业发展规律,也更契合商标权的对世权属性。然而,注册取得模式在理论上违背了传统商标理论,在实践中导致“垃圾商标”泛滥成灾,是造成我国商标审查效率低下和商标使用秩序混乱的罪魁祸首。我国《商标法》在第三次修改时,应吸收注册取得和使用取得模式的精髓,并避免这两种模式的缺陷,采取“使用+注册”的商标权取得模式。
在我国,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唯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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