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知识产权论坛 > 商标法论文选登 >  文章

我们凭什么取得商标权?——商标权取得模式的中间道路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邓宏光  时间:2010-06-16  阅读数:

 

关键词:商标权/注册取得/使用取得/“使用+注册取得

内容提要:商标权注册取得模式已成为主流趋势,它取代商标权使用取得模式具有必然性,因为它更利于经营者取得和保护商标权,更符合现代商业发展规律,也更契合商标权的对世权属性。然而,注册取得模式在理论上违背了传统商标理论,在实践中导致垃圾商标泛滥成灾,是造成我国商标审查效率低下和商标使用秩序混乱的罪魁祸首。我国《商标法》在第三次修改时,应吸收注册取得和使用取得模式的精髓,并避免这两种模式的缺陷,采取使用+注册的商标权取得模式。

 

在我国,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唯一方式。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