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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版权”用语探疑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吴汉东  时间:2009-02-17  阅读数:

的说法在我国已经约定俗成,辟用作者权的称谓又会使大多数人感到生疏而难以接受。所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和长期实践的做法,在将来的著作权法中我们可以继续使用这两个术语,但没有必要将两者作为不同的概念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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