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知识产权特色论坛 > 知识产权特色论坛(之一) > 知识产权基本理论 >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及其解决 >  文章

企业英文名称与域名的冲突及解决——兼评SOCIETE BIC与上海巴士弘轩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域名争议案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郑小鸿[1] 张 平[2]  时间:2009-03-15  阅读数:

see:

http://www.ladas.com/BULLETINS/1996/0896Bulletin/Spain2.0896.html

[7]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相关文章
时间在先,权利在先?
知识产权VS.人权:冲突、交叉与协调
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以权利冲突为视角
外观设计的专利与商标保护
论知识产权冲突协调原则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