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知识产权特色论坛 > 知识产权特色论坛(之一) > 知识产权战略 >  文章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建设创新型国家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吴汉东  时间:2009-10-04  阅读数:

(三)市场营销与商标战略

商标权是经营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商标权在我们国家指的是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包括两项内容:使用权与禁止权。使用权指的是商标注册人对核准注册的商标专有使用的权利;禁止权指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通过商标,特别是通过驰名商标的使用和推介,可以使企业赢得消费者的人心、占领市场、扩大销售份额。

综观现代市场消费趋势,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消费者的消费已经由产品消费转向为品牌消费。这种消费趋势在消费行为上的体现就是崇尚品牌、追求品牌,所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从而提升品牌和企业形象,是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商标制度,可保证企业品牌在正常情况下的“惟一性”,从而利于企业品牌形象的形成与维持。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企业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了申请注册并获得批准后,那么未经该企业允许,在其所申请的商品类别和相似的商品类别内,就不能再有其他的企业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如果一个企业想让自己的品牌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那它只需要将自己的商标在所有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即可。这样,未经本企业许可,市场上再出现任何与本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即为非法行为。而且,一旦某个企业的商标符合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规定,它还能够享受到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更能够彰显自己品牌的独一无二性。因此,商标战略的正确运用,将确保企业经营的成功。

三、        知识产权制度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支撑

所谓的创新型国家,指的是以知识创新(包括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为基本政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形成国际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国家。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增长更加依赖于知识的积累与更新,知识也已经成为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制度创新的结果,保障着知识生产、传播和利用的智力劳动过程,服务于知识社会化、产业化、产权化的发展目标。知识产权制度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自主创新的制度保障

自主创新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激励自主创新。自主创新以知识创新为先导,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后盾。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并以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为标志的新技术革命,正是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相结合,才使得知识产业迅速崛起和不断扩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知识产权的实际保护水平,是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经济实力的法律体现,可以客观地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换言之,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科技、人才、信息优势才能得以实现和发展;借助于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才、信息优势才能转化为经济优势。在这个意义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知识产权的实际保护水平,将会成为反映和衡量知识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重点

世界未来的竞争是自主知识产权的竞争。从宏观上讲,国家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科技实力和经济实力,而评价一国科技实力与经济实力的标准主要是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在微观上看,国家之间的竞争最终细化为各国企业之间的竞争,而考量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尺度主要是科技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即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所表现的竞争力)。关于科技竞争力:洛桑国际管理学院在2007年度世界经济竞争力评估报告中,中国的竞争力排名继去年大幅度上升之后,今年又上升3位,从去年的第18位升至第15位;同样根据该报告,我国科学基础设施和技术基础设施的排名分别达到第15位和第27位,分别比上年提前了2位和6位。由此可见,科技竞争力的明显提升,对我国核心竞争力的提高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关于品牌竞争力:在世界品牌实验室所评选的2007年世界品牌500强中,拥有量排名前5位的国家依次为美国、法国、日本、英国和德国,分别拥有相应品牌247个、47个、43个、35个和23个。中国则仅拥有12个,排名第8位。可以看到,著名品牌拥有量的排名基本上反映了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强弱。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明晰产权归属,规范产权市场,加强产权保护与管理。在全球化的今天,无论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中国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

就国内市场而言,知识产权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法律手段。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需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培育良好的自主品牌。引申言之,一个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占据市场竞争优势;反之,如果知识产权制度缺位,知识产权保护乏力,则会损害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从国际环境来说,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已经成为国际社会评估一国投资、贸易环境的重要内容。我国经济对外贸的依存度已经达到了60%以上,因此不能脱离对外贸易来谈经济发展;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体制的基本规则,所以也不能离开知识产权保护来谈中国的对外贸易。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既是技术引进的先决条件,也是外商投资合作的环境要素;一旦我国的知识产权环境无法改善,知识产权保护持久乏力,外来技术引进将受到阻碍,外商投资合作也将面临困境。显然,这会对我国经济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出处:《大众科技报》200856号第A02

 

相关文章
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循环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正当性之维
美日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循环(The Policy Transformation on State IP Strategy)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