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26 阅读数: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要求,为指导全社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竞争,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2008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战略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相继颁布,网络著作权案件审理、驰名商标司法保护、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等司法解释先后出台,知识产权制度日趋完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注册的年申请量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年申请量位居世界第二,版权相关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6%。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初步确立,12家企业专利申请进入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世界五百强,17个品牌入选世界品牌五百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不断加强,由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逐步扩大,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初步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建立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和合作会商工作机制,知识产权统筹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与许多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商投资企业广泛开展对话、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逐渐增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举办“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中国商标节”、“绿书签行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正在形成。
“十二五”时期是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重要时期。全球资源、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气候变化问题更加突出,贸易保护主义正在抬头,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体现为创新能力的竞争。发达国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竭力将创新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我国面临更多国际挑战和更大外部压力。此外,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迫切需要运用知识产权等要素投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工作面临诸多考验,主要是: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对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因应不足;产学研用结合的知识产权机制尚不协同,知识产权运营能力较弱;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仍显不足;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抓住机遇、重点突破、创新发展,加快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基本原则是:
——坚持把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融合作为主攻方向。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在产业、区域、科技、贸易和竞争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运用,逐步形成产业竞争优势,推动知识产权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努力实现与经济发展的全面融合。
——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技术领域掌握相关知识产权,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发挥知识产权在发展现代农业、改造提升制造业、加快发展服务业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坚持把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要基础。突出重点,着力打击一些地区和领域比较严重的侵权假冒问题,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探索完善保护模式,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妥善应对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
——坚持把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作为关键环节。加强知识产权法制与政策体系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激励创新、促进技术合作与贸易的发展环境。探索建立更有效的行政管理模式,形成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合力,增强企业、产业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自主创造的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制度和资源的运用效益,实现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文化创意和品牌创建的有机统一。
——坚持把统筹兼顾、共享发展作为基本方法。立足基本国情,树立世界眼光,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中的重大关系。找准知识产权与区域发展的契合点,协调好知识产权创造者、传播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推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平衡发展。
到2015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知识产权制度文化环境显著优化。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的衔接,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保护体制机制。以保护促创新和运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权威性和公信力,有效遏制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规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升。
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水平大幅提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重点技术领域,掌握一批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企业商标注册量继续增长,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版权相关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8%左右,植物新品种授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大幅增长,地理标志数量稳步提高。尽快形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研发机构和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审查及登记能力达到国际水平。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探索和创新发展模式,扶持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积极发展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门类齐全,主营业务收入力争实现增加两倍,知识产权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稳步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稳步增长,形成比较明显的知识产权审查及登记人才竞争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和素质有较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增加1万人左右。
加快修改《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代理条例》,及时修改《著作权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国防专利条例》,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职务技术成果条例》。进一步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研究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的法律制度。及时出台网络著作权案件审理、专利授权确权案件审理标准等司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性规范性文件。
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竞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利用财税、金融、科技、贸易等政策杠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制定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引导创新主体抢占相关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制高点。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政策体系建设,健全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完善知识产权区域促进政策,加强分类指导,服务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研究制订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配套规则和救济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制度。
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工作,完善推广分析预警工作标准与操作指南,引导分析预警服务市场化。选择若干需求较为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和审议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