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3-03-21 阅读数: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苏知函〔2013〕2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2〕136号)和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召开省级部门服务业统计暨财政金融年定报工作会议的通知》(苏统会发〔2013〕5号)的要求,我局将对江苏省境内知识产权服务业进行调查统计。为确保统计数据及信息科学、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的趋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内容
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业务调查。填报内容统计年限为2012年度。
二、统计调查对象
江苏省境内涉及专利代理、诉讼、信息、咨询、商用化和培训服务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下属从事专利服务且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及其他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统计调查是掌握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责任处室,落实专兼职统计人员,建立本区域内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名录库,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
(二)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要组织辖区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认真做好《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综合报表》的填报工作,于3月15日前将《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工作联系表》(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名录》(附件2)、以及《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综合报表》(附件3)汇总后,以纸件和电子件形式一并上报省局。(附件的内容请到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工作联系表
2.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名录
3.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综合报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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