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安全问题的刑法规制(上)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刘德良 时间:2010-01-18 阅读数:
[8] 参见“僵尸网络:吞噬电信网络流量的黑色暗流”, http://info.secu.hc360.com/2008/03/250856129581.shtml
[9] 参见:“互联网“黑色经济”抬头谁之过?”,http://news.xinhuanet.com/focus/2007-05/22/content_6101415.htm
[10]木马程序是一种由攻击者秘密安装在计算机上的远程控制程序,它可以盗取账号、密码,从而窃取用户的财产或虚拟财产,也可以远程随意控制用户的电脑,包括开启电脑上的摄像机进行偷拍等。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统计显示,2007年上半年,我国被植入木马的主机IP远超过2006年全年,增幅达21倍。
[11]僵尸网络就是一个被非法控制的电脑或服务器所组成的网络,其本质是一个攻击平台,攻击者利用它可以实现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发送垃圾邮件、监听网络流量、扩散新的恶意软件、安装广告条、进行网络“钓鱼”、操控在线投票和游戏以及大规模身份窃取等。僵尸网络的可怕之处在于,它并不像传统病毒一样张扬地破坏用户的电脑系统,而是潜伏在用户的电脑中,或是偷走电脑中的重要文件,或是盗取用户的游戏密码、银行密码等个人重要信息,或是控制用户电脑去攻击网络站点,甚至能自动开启用户家中的摄像头,监视用户的一举一动。然而,被感染的用户对这一切却毫无察觉。僵尸网络已经由萌芽期进入成长期,传播恶意代码的手段日益丰富,攻击形式日趋多样。对于互联网用户来说,只要电脑系统存在漏洞,就随时有可能成为僵尸网络的傀儡。用户在使用聊天工具时、在下载文件时、在收取电子邮件时、在点击网页时,恶意代码都有可能自动下载到用户的电脑中。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副总工程师杜跃进介绍,目前最先进的恶意程序可以自动搜索互联网中存在漏洞的电脑,并将恶意代码渗入这些电脑。也就是说,只要用户的电脑存在漏洞,即使用户上网后不进行任何操作,这台电脑也可能成为僵尸计算机。
近几年,由僵尸网络发起的攻击事件层出不穷,并有愈演愈烈之势。2004年,一个僵尸网络操控6万台电脑对北京一家音乐网站进行了连续3个月的拒绝式服务攻击,造成经济损失达700多万元。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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