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发明:跨越发展的技术路径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8-01-11 阅读数:
贺 长 元
(科技与法律 2007年第6期)
摘 要:核心技术不能引进思想的产生是由于国人对改进发明概念陌生造成的。改进发明指对专利
技术进行改进所获得的发明。其过程具有跨越性,专利具有从属性。保护改进发明,科学技术赶超发展
战略转变为跨越发展战略,国人的模仿力提升为自主创新能力,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的战略意
义。营造改进发明环境,要对原始发明与改进发明采取不同的投资政策,建立专利信息行业服务中心,
整合高校与企业资源集成创新,完善专利法中“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内容。
关键词: 改进发明; 跨越发展战略; 投资政策; 专利信息行业服务中心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如何更好地实施这一战略方针,是我国理论界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理论课题和实践课题。
我国不少专家学者认为,“产业的核心技术,特别是前沿和战略高技术是引进不了的。”[1]“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是无法通过引进得到的。”[2] 笔者不敢苟同。按照这种观点,发展核心技术必须另起炉灶,不能站在世界先进技术前沿进行创新,这种观点将保密核心技术不能引进当成了所有核心技术不能引进,将会导致盲目投资,重复研究,使“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化为乌有。
万钢部长指出:“鉴于我国高技术产业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考虑到未来二十年全球技术扩散的有利条件,在相对成熟的产业领域我们仍鼓励技术引进,而关键是要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建立起自主开发所需的技术能力。”[3]笔者赞同万钢部长“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建立自主开发能力的主张。我国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核心技术不能引进的思想,是由于对改进发明概念陌生造成的。
本文探讨改进发明的内涵及其意义,期望人们对改进发明有一定的了解,消除对技术引进的一些思想误区,修订专利法,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赶超发展战略转变为跨越发展战略,早日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
一、改进发明内涵及其特征
人类发明是承前启后的延续性技术创新活动,大多是对现有技术的一种改进。我国专利法修订草案定义的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通过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公开使用或者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
现有技术包括公众所知的公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两类,如下式: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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