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趋势
来源:《法治研究》2010年第4期 作者: 曲三强 时间:2015-02-05 阅读数: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直接推动了经济全球化进程,并成为战后世界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政 治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一进程所表现出来的对政治和法律的诉求,就是要把作为经济要素的无形资产的保护上升为法律和制度性规范,并形成社会公认的产权 形态,用以发挥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有效反作用。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借助自己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强势地位,不断地将其 法律理念和伦理价值纳入到国际法律规范中,并将之向全世界推广,由此而形成了以西方法律理念为价值基础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体系,构成当今知识产权国 际化发展的基本趋势。 一、科技革命之于经济全球化的意义 生产力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类社会的每一次重大变革和进步都与科学技术的创新与进步有着直接密切的联系,因此,生产方式的每一次历史变 革都可以从生产力的历史性进步中找到其原因。[1]科学技术革命也是带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力量,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为经济的全球化创造了 物质和技术条件,而且由科技进步所带来的国际分工的深化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也为经济全球化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经济全球化突出地表现为生产力超越国 界并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生产力的变革主要表现为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是经济社会最为活跃的因素。[2]由于社会生产变得日益具体, 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人类群体的频繁交往。生产力的革命性飞跃通过社会生产与流通过程,以及市场经济的支配而得以扩散,并 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是由科技革命所带动的世界经济和生产力的空前发展,市场经济才会演化成为世界经济的普遍运行机制,才有了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 来 20世纪对于整个西方社会而言,是一个跌宕起伏的年代。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以及凯恩斯主义的兴起,不仅改变了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 而且也极大地影响了西方法学与政治学思想。在国内政治方面,国家主义乃至社会主义思潮泛起,西方人开始怀疑欧洲于数个世纪以来一直奉为圭臬的经济自由主 义。在国际关系方面,新自由主义虽然仍旧坚信个人民主化和有序化的国际关系可能实现,但是,他们已经不再相信这种实现能够建立在自由市场的基础上。相反, 他们更愿意求助于国家之间的谈判与磋商以避免由于市场的盲目而产生的消极作用。二战的爆发,其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结构内部长期积累下来的经济矛盾和社会 矛盾。但是,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讲,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都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产生了催化作用。 在经历了经济萧条和战争劫难之后的西方世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得到快速而持续的发展。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非平衡性,会经常性地出 现生产过剩问题,资本主义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表现得日益突出。这种矛盾决定了国家介入再分配领域的必然性,因为垄断 资本统治和社会阶级矛盾,都需要借助国家的力量来进行那些私人垄断资本所不可能承担的利益再分配的调节活动。战后西方国家经济的发展,主要是利用国家垄断 资本主义的形式来驾驭日益发展的社会化大生产,以维系资本主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许多新兴的产业和部门不断涌现。对于这些新兴的产业 和部门,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其他重要部门,私人垄断的实力往往不够强大,因此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才能筹集到规模建设所需要的巨额资金。此外,随着社会经 济的发展,对公共设施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要求也愈来愈高。然而,由于公共设施建设往往是投资规模巨大,回报周期长,经济效益相对低下,因此私人资本往往不 愿意在这些领域进行投入。还有一些大型的、基础性和前导性的科研项目,由于在基础研究阶段其经济回报很低,因此私人资本亦不愿意投资。所有这些领域,只有 依靠国家的力量才能实施,只有由国家出面对社会经济生产实行有力的干预才能够实现。从这种意义上说,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历 史阶段的必然现象。[3]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从内部促进了战后西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会生产力的结构,部分地克服了社会化大生产与私人垄断资本之间的矛盾. 极大地缓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劳资矛盾以及垄断资本同中小资本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国家作为“理想的总资本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私人垄断资本 单纯追求短期利益的狭隘框架,通过对经济实行干预,以满足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当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也存在着负面意义,其主要表现为:巨额税负加重了国 民的经济负担,容易导致生产的相对过剩;巨额财政赤字会造成币值不稳和通货膨胀。此外,国有经济长期存在官商作风、管理不善、效率低下和亏损严重等问题, 都会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包袱。 在经历了数百年的资本主义历练之后,特别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逐渐认识到:积极发展科学技术和不断创造出新的生产力,不仅可以 改变生产力要素结构乃至生产关系结构,改变雇工剥削的价值结构,缓解劳资矛盾,挽救和维系资本主义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而且还可以跨越国界实现资本的国际输 出,通过非战争的贸易手段掠取其他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资源和经济利益。冷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实施的基本策略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而且饱尝甜头的他们仍在沿着这样的道路继续高歌猛进。 二、科学技术发展推动了经济全球化 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阶段以后,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迄今为止,在科学技术领域,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三次具有革命性的飞跃。 第一次科技革命发生在18世纪60年代,是以英国为主体,以轻工业为主导,以蒸汽机和纺织品为主要标志,以实践经验为支撑的科技领域的一场变革。18 世纪中叶的英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资本主义殖民国家。以英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海外贸易、奴隶贸易和殖民掠夺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资本,圈地运动制造了大 量的剩余劳动力,加上工场手工业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所有这一切都为第一次科技革命准备了条件。第一次科技革命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促进了资本主 义制度的巩固与广泛建立,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首先,是使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对立阶级;其次, 是使社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城市化进程由此开始;第三,是使世界格局发生变化,西风开始压倒东风,自由资本主义发展起来了,殖民侵略进入到以商品输出 为主的时期。[4] 第二次科技革命发生在19世纪70年代,是以电动机和钢铁制造作为标志。当时,资本主义制度已经在世界范围内确立:资本积累和对殖民地的掠夺积累了大 量资金;世界市场的出现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形成,进一步扩大了对商品的需求;自然科学亦取得许多突破性进展。这次科技革命,实现了电力的广泛应用,内燃 机和新交通工具的创制,以及新通讯手段的发明。重工业的高度发展成为第二次科技革命的重要特点,由于前者的发展需要巨额资本的投入,因此要求资本必须相对 集中。而此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开始由自由竞争演变成为垄断。资本集中与垄断资本主义的结合直接导致了资本输出和扩张,而后者又合乎逻辑地表现为西方资本 主义国家经济生产的国际性扩张。第二次科技革命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促进了科学与技术的密切结合,使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其次,生 产关系发生巨大变化,即垄断与垄断组织形成,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列强加紧瓜分世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最终形成;第三,殖民侵略进入以资本 输出为主的时期,东西方差距进一步拉大;第四,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加剧,世界力量对比格局发生改变;第五,列强争夺与冲突加剧,无产阶级不断壮大,工人 运动逐渐走向高潮。 第三次科技革命发生在20世纪40~50年代,是以原子能技术、航天技术和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为代表,包括人工合成材料、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工程等高新 技术的科技飞跃。二战以后,为了缓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西方国家普遍推行福利制度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使这一时期的资本主义政局相对稳定。战后各国 对科学技术创新产生了强烈的需求,20世纪初叶科学理论的重大突破所产生的思想成果,在此时期已经基本具备了实现的物质和技术基础。第三次科技革命表现为 科学技术推动生产力发展、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速度加快。科学与技术密切结合,并相互促进,科学技术的各个领域相互渗透。第三次科技革命通过改变和提高劳动 生产率的手段,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结构的变化,促使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发生巨大变革; 推动了国际经济格局的调整,加强了各地区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了国家资本主义和科技竞争;扩大了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差距。与以往历次科技革命 的情况不同,第三次科技革命拓宽和深化了经济全球化的物质技术基础,使得信息技术成为全球化最重要的物质技术。自20世纪60~80年代在全球范围内开始 的科技革命浪潮方兴未艾。以新材料、新能源、信息和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的突破和进展为主要标志,信息技术、信息手段的大量发明和广泛使用,信息产品在国际 贸易中的大幅上升,标志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新科学技术,不仅深入到经济文化的各个层面,改变了人类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而且还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世 界的经济构架和政治格局。世界经济从以往的工业经济模式转变为信息经济模式。[5]互联网为全球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传动力和技术支撑,其应用和普 及使超国家的信息空间得以建立,极大地推动了生产、贸易、金融和技术在全球范围的发展。 第三次科技革命将世界推进到生产经营全球化的新阶段,从客观上将各国企业推向全球化合作的平台,其基本特点就是生产过程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大型跨国公 司共同开发投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成果的情形已属寻常。这种公司间的合作不仅可以弥补技术上的不足,而且还可以交换专利技术,降低生产成本。信息技 术革命也影响到世界贸易,信息技术、信息产品以及信息服务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逐步加大,电子商务逐渐成为重要的贸易方式。此外,信息革命还更为深刻地影响 到国际金融业,促进了金融全球化发展。信息技术革命将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提升到信息社会,生产力的实质变化影响甚至于改变了既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并 且深刻地影响到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信息和知识代替金钱和资本成为社会的主要资源和财富,这正是经济全球化带给人们的最大变化。从根本意义上说,经济全球 化首先是技术的全球化,是生产力不断进步、不断向全世界扩散的过程。信息技术革命、互联网把全球连为一体,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化。[6] 认识全球化的实质很重要,金融全球化、投资全球化、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构成了经济全球化最为显著的特征。[7]当前国际经济出现 的三个主要动向高度概括了经济全球化:即科技的迅速发展、跨国公司作用的提升和全球范围内的产业调整。经济全球化是由于科技进步、科技成果和信息技术在经 济领域的运用而导致的全球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融合。以数字科技为核心的信息产业所创造的新经济,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时间和空间概念,使整个世界都必须遵守相 同的规则,在同一个市场配置资源、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经济要素。[8] 金融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全球化。追求利润的本性使资本在全球范围寻觅获利的机会,生产和交换领域的全球化,首先是资本运作的全球化。信息技术作为金融 的新工具,由于能够放松对金融资本流动的管制而导致的金融全球化将世界经济连为一体。[9]经济全球化最突出、最直观的表现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经济全球 化是指各国政府减少或消除对商品、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在国际间自由流动的限制,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劳动力的跨境自由流动以及生 产要素价格的均等化,其实质是要实现劳动分工在国际层面的重组、扩展和细化。[10] 三、经济全球化带动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 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飞跃都会促进经济类型发生质的变化。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引发了经济类型的根本变化,世界经济从此步入了知识经济时 代。由于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基础之上,因此这个时代也被称为信息经济时代。[11]知识经济是一种全新的、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经济形态, 它不仅极大地促进了世界经济发展的进程,而且还改变了世界经济的结构。与此同时,知识经济还向世人展示了其造就经济振兴的全部特征。[12] 首先,是资源利用的智能化。从资源配置角度看,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经历了劳力资源经济、自然资源经济和智力资源经济等不同阶段,其分别反映的是农业经 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等不同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是以人才和知识等智力资源为资源配置主要要素的经济,其特点就是凭借智力资源开发新资源,逐步取代工业 经济时代作为命脉、已经面临枯竭的自然资源,节约并合理地利用已开发的自然资源。 其次,是资产投入的无形化。知识经济是以知识和信息等智力成果为基础构成的经济形态。无形资产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的法律表现形态。如同其他无形资产一样知识产权也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具有商品的属性。 第三,是知识利用的产业化。从一定意义上说,技术创造了新经济。在有形商品的贸易中,附有高新技术的高附加值产品,通常被称为“知识产品”或“知识产 权产品”,因为这些产品中凝结了相当比重的智能价值,如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等产品就属于这类产品。利用知识、信息和智力开发的产品所承载的智力 财富,将成为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形式。 第四,是高科技产业的支柱化。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分类,高科技主要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新材料科学技 术、空间科学技术、海洋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技术。[13]在工业发达的美国,虽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仍然是汽车、钢铁和建筑等传统产业,但 是,高新技术已经进入许多传统产业,有些高科技产业,如信息技术产业,已经进入到支柱产业的行列。高科技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综合国力的贡献越来越大。 第五,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化。知识经济所采取的是一种可持续化的、有利于人类长远利益的发展战略。传统工业技术是以尽可能多地利用自然资源并获得最大 利润为目的,因此极少关注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其后果必然会造成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以及资源的浪费与枯竭。知识经济则不同,它尽可能地合理、科学和高效地 利用已有的自然资源,开发尚未被利用的自然资源,尽可能实现人类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充分重视高新技术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生态效 益。 第六,是世界经济的一体化。高新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和时间不断缩小,为世界经济一体化创造了物质条件。全球经济 的概念不仅包含有形商品和资本的流通,而且还涵盖了知识和信息的流通。各国综合实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人才、知识和信息的竞争,集中表现为知识产权 的竞争。全球化经济与知识产权贸易联为一体,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无形财产贸易获得空前发展。 最后,是企业发展的虚拟化。在传统工业经济时代,企业主要靠扩大投资、企业兼并、扩大再生产规模、增加设备、扩建厂房、增加职工、降低雇工工资、延长 劳动时间等途径或方式达到生存和发展目的。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却是依靠关键技术、品牌战略和营销渠道,通过许可和转让等方式,将生产委托给关联企 业或合作企业,充分利用这些企业已有的厂房、设备和职工来加工产品,占领并扩大市场,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采用这样的策略,企业实体本身并未扩大,但 是却达到了虚拟化发展的效果。 通过对上述知识经济特征的分析不难判定,知识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世界经济不断发展的内在驱动力。知识经济不仅促进了国际分工的立体化和国际间产业的梯度 转移,而且还使各国经济的依存度和融合性不断加强。信息技术的发展缩短了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使生产日益网络化,经济的整体性不断增强。信息传输方式的改变 促进了国际间经济交往方式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投资、贸易和营销方式,使国际经济合作变得更加快捷方便,贸易与投资的效率更高。此外,新的信息技术还为 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的生产和经营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条件。相形之下,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反过来加快了知识经济的发展;加速了知识积累和科技进步;促进了 科学技术之间的交叉与融合;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合作;推动了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总而言之,科技革命是推动经济全球化乃至知识经济到来的基本力量。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第三次科技革命,一方面造就了一大批新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另一方 面,亦不断地向旧的工业体系渗透,使经济过程和经济产出的知识技术含量不断提高。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报告,其主要成员国的高技术产 业产值均已超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0%。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商品、资本、劳动力和技术流动日益自由化,世界经济、贸易 和金融也日益网络化和全球化。 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诉求 经济全球化是一场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以跨国公司为主力的世界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这次调整不仅反映在一些产业的整体转移上,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映在 同一产业的生产环节的转移上。后者主要表现为:首先,在发达国家之间,通过跨国公司的相互交叉投资和企业兼并,在更大规模基础上重新整合资源、开拓市场和 更新技术,实现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的升级。其次,发达国家将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不断地向发 展中国家转移,以转嫁由经济快速发展而带来的环境和资源负面影响。在此过程中,国际分工体系有了深入的发展,由单一部门间的垂直型分工模式发展成为垂直型 与水平型相结合的分工模式,跨国公司成为国际分工的主干组织形式和微观载体,国际分工越来越多地表现为跨国公司的内部分工。一方面,这种格局导致了国际间 产业梯度的转移,产生了从发达国家到新兴工业化国家再到发展中国家的产业传递链条;[14]另一方面,国际分工的立体化也使各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经济融合 越来越强。国家间不仅互相需要对方的市场,而且还需要对方的产品、技术和服务。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使国际贸易从外部化向内部化转移,国际经济关系逐渐向企 业内部的关系倾斜。 科技革命还推动了世界经济由物质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转变,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生产力要素的结构关系,使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由原来的以资金、物质和人力 为主转向以技术、信息和资金为主。在各种生产要素中科学技术已经上升到第一位。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由20世纪初的5%~20%上升到90年代的 70%以上。发达国家的经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依赖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科技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此外,科技创 新及其成果转移的周期不断缩减,加快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最近30年以来,国际间技术转移的周期曲线显示:第一产业硬技术转移的周期由平均10年缩 短为4年;第二产业从6年降低为3年;第三产业的硬技术和软技术由平均两年降低为半年;而信息技术从过去的平均1年缩短为两个月。所有这一切都为全球经济 发展以及相应的经济管理带来了许多非预测性的变化。[15] 经济全球化进程所表现出来的对政治和法律的必然诉求,就是要把作为经济要素的无形资产的保护上升为法律和制度性规范,并形成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以发 挥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有效反作用力。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知识经济的全球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由知识经济的本质所决定的,发展知识经济必然意味着必须尊 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两者之间互相依存,互为条件。 首先,知识经济的建立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经济是以人才和知识等智力资源为资源配置第一.要素的经济,是以知识、信息等智力成果为基础构成的 无形资产投入为主的经济,这是知识经济的本质特征。就实质而言,智力成果是人类利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取得的成果;抑或说是将人才 与知识等智力资源有机结合,通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得到的产品。虽然智力劳动成果本身是无形的。但是,却可以通过有形载体表现出来。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律 所确认的权利,其主要内容是财产权。因此,确认知识产权的前提条件就是承认人类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是一种财产。从本质上讲,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就是一种确 认智力成果为财产或财富的法律制度。因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构建是知识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 其次,知识经济的正常运行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性功能和作用,只有在与有形资产等物质条件相结合时才能表现出来。智力劳动成果 需要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加以固化,并投入到经济流转过程中。如同其他无形资产一样,知识产权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知识产权是知识和科学 技术转化为资产、转化为生产力的载体,是知识经济实现资产投入无形化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将知识或科学技术转化为资产和生产力的过程中,知识产权 成为唯一的法律表现形式。[16] 第三,知识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发展知识经济存在着三个必要条件:一是技术创新:二是资本积累;三是产业结构转变。在高新技术领域内, 创新是决定产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并延伸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诸多方面。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要鼓 励创新。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新颖性和创造性;作品获得版权必须具备独创性;商标注册必须具有显著性;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也是它的非公知性,所 有构成知识产权对象的内容,均毫无例外地与创新有关。 五、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解读 经济全球化从根本上决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相对于传统物权而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具有排他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等基本特征。知识产权的 跨国交易,在促进各国间文化和经济交流的同时也加剧了因各国法律间差异所造成的摩擦。为了解决知识产权领域中产生的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各国法律之间的冲 突,满足跨国界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需要制定一系列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并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组织或机构,以形成一套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制度。[17]此外,西方大型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也利用知识产权的垄断特性,通过实施“技术专利化_专利标准化_标准国际化”、版权产业、商标战 略等手段来拓展其市场范围,也在客观上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过程。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后工业社会的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带来新的契机。首先,科技创新极大地提高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改变了生产力要素结构,使资 本追逐剩余价值的方式发生变化。其次,科技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配置的关系,缓和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并进而缓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 基本矛盾。第三,科技创新还使西方国家找到了对不发达国家进行经济盘剥的新方式,即利用国际贸易手段,用知识产品换取物质产品。为了维系这种贸易的暴利 性,西方国家便祭起知识产权垄断性的灵牌,将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之间的价格比确定在远非合理的比例上。第四,凭借科技创新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西方国家还 可以摆脱来自环境和自然资源枯竭的困扰,将社会生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转嫁给不发达国家。 冷战结束后,国际上原来的两极对抗的格局开始瓦解,国际关系中经济因素的作用日益突出,而政治斗争和军备竞赛则退居次要地位。以经济和科技为主的综合 国力的竞争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高科技产品的生产随之成为各个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科学和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促成了世 界经济一体化势不可挡的发展趋势。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各国经济的延伸与深化,使世界形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有机整体。二战后的和平环境和科学技术 的突飞猛进,为各国在市场竞争中提高综合国力提供了良好的机遇。[18] 高新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以微电子技术、通讯网络工程为核心的信息技术革命在快速改变世界经济结构的同时,也影响着各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全球 化的时代背景下,由于经济调整而引起的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导致有关知识产权的贸易和保护成为了国际贸易的重心。国际贸易出口商品中的知识技术含量不断增 高,商品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也越来越多。由于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科学技术的价值也不断提高,使得窃取他人知识产权并从中获利成为竞争环境 中行为主体的普遍心理。与此同时,仿制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也在为虎作伥,使得知识产权的侵权变得更为容易。[19]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知识产品在全世界的行销为这些国家的资本家带来滚滚财源。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意义早已超出知识产权保 护自身而演化成为一种经济竞争的手段。伴随着知识产品行销全世界,美国人不仅要把他们的知识产品送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而且还要把他们的文化、价值观以及 法律理念和行为规则统统带给其他国家。为保证美国在这些国家中的经济利益。1986年3月,包括杜邦、通用电子和IBM在内的美国13家跨国公司组成了一 个“知识产权委员会”(Intellectual Committee),旨在推动关贸总协定(GATT)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时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纳入公约。该委员会于1988年结合日本 经济团体联合会(KEIDANREN)及欧洲工业及资方联盟(UNICE)一起共同提出一份名为“关贸总协定关于知识产权规定的基本框架”的报告,建议关 贸总协定通过一部独立的知识产权法典。该报告曾被送交美国、欧洲共同体、欧洲各国及日本政府参考。 该报告特别强调工业化国家由于其他国家未能充分保护知识产权而遭受的重大损失。报告称美国知识产品1986年所受损失大约在430亿至610亿美元之 间。美国政府还抱怨,过去美国公司由于在国际上缺乏严格和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而蒙受巨大损失,因此,美国将成为将知识产权纳入关贸总协定的主要 倡导国。至于欧洲和日本.虽然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与美国仍有分歧,但是加强这方面的保护对他们而言亦利大于弊,因此也乐得跟在美国人后面随声附和。 导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纳入公约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国际规范。关贸总协定组织亦承认,尽管《伯尔尼公约》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统一版权公约》和《巴黎公约》为保护工业产权都作了详细规定,并且在国际水平上至少提供了某些措施来保护知识产权。然而,西方国家认为这些保护还不够充分,批评这些公约不能提供有效地解决国与国之间因知识产权保护而发生争议的程序。 乌拉圭回合的谈判进行得颇为艰苦。就发达国家而言,尤其是美国,由于在提供技术密集型产品上具有优势,因此主张自由化措施;而就发展中国家来说,其竞 争性的优势在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因此,劳务贸易自由化对其较为有利,所以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对立比较尖锐。在持续数年的谈判过程中,以美国为代表的西 方国家软硬兼施,迫使不发达国家接受了西方国家所提出的基本条件,关贸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就此诞生。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其国际贸易利益,尤其是蕴藏在知识产权贸易中的巨大经济利益,使知识产权制度对其更为有利,往往利用其经济和外交的 强势地位,迫使不发达国家乃至其贸易伙伴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政府就不断地要求不发达国家乃至其贸易伙伴改善对知 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在美国的压力下不得不修改立法,或颁布新的法律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20] 在此之前,美国于1984年就在其贸易法中制定了一个301特别条款。根据该条款,美国总统受权可以对违反国际条约或者采用不公平、不合理或歧视性手 段限制美国贸易的外国贸易行为实行制裁。在上述场合下,美国总统还可以增加关税和税收,甚至还可以直接禁止来自侵权国家的产品或服务进口美国。301条款 的最主要特征是受这种制裁措施影响的产品不一定与遭受禁止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就在301条款出笼的第二年,美国总统即指令美国贸易代表提交一份关于制裁北 朝鲜的议案。其理由是北朝鲜在知识产权领域实行不公平贸易,北朝鲜的立法不能为粮食、化工、制药产品提供专利保护,北朝鲜的版权法也不保护美国作者的作 品。在1986年乌拉圭回合的谈判过程中,美国就是利用这个301特别条款逼迫韩国、泰国、印尼、墨西哥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就范的。此后,国际贸易领域的 争端更是狼烟迭起、烽火不断,[21]在过去20年发生的国际贸易争端就有:美、日贸易战,[22]美、日、欧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战,美、欧贸易战[23] 和中、美贸易战等[24]。 TRIPS协议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引入了国际贸易领域,把知识产权保护与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结合起来,从而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伴随 TRIPS协议的生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原有的体制被打破,新的保护体制初步形成。新的保护体制在许多方面改善了原有体制的不足,并对世界各国经济乃至政 治、外交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世贸组织专门成立知识产权理事会负责管理TRIPS协议。TRIPS协议的正式生效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对知识产 权法律全球化的新发展。世界贸易组织本身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议题所产生的TRIPS协议在总体上反映了以美国为主 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理念和价值观,并假借国际公约的形式在全球范围内施行。就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其极力奉行的是“全球化的地方主义”或者“国内法的国际 化”的主张;而这种主张对于不发达国家而言,则不可避免地蜕变成“地方化的全球主义”或者“国际法的国内化”的意义。[25]TRIPS协议作为世界贸易 组织的三大支柱之一,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中保护范围最广、[26]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和执行机制最强的国际公约。[27] TRIPS协议在全球范围的确立并未彻底解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就知识产权保护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事实上,发展中国家利用包括世界贸易组 织在内的各种国际平台对“富人俱乐部”发起的抗争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并由此构成了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后TRIPS协议时代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多元 利益格局。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规则也在多元利益的挤压碰撞中经历着深刻的变化。知识产权的高水平保护与基本人权的冲突日趋激烈,国家 的发展权和人民的生存权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过程中不容回避的问题。与发达国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相对应,发展中国家提出了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 间文艺的正当主张,并要求对这些资源和知识的利用符合主权国家及其权利人知情同意并实现利益分享的条件。 2001年11月,在卡塔尔多哈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力争下,与会代表就“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问题展开了 激烈的谈判,以南非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关于尊重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维护公共利益的呼吁,得到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善意回应,并最终通过了《关于知识 产权协议与公众健康问题的宣言》(简称《多哈宣言》)。《多哈宣言》确认困扰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遭受痛苦的公共健康问题的严重性;强调知识产权 保护对于新药品开发的重要意义,也承认这种保护对价格的影响所产生的状态;同意TRIPS不应成为缔约方采取行动保护公众健康的障碍。《多哈宣言》的诞 生,可以看作是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垄断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话语权的有力挑战。 2004年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第七次部长级会议在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吉隆坡宣言》。《生物多样性公约》 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6月5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 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 度地保护地球上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 资源而日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 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另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传统知识保护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为回应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诉求,保护传统知识持有者、利益相关者和广大公众的合法权益,世界知识产权组 织于2000年成立了“WIPO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WIPO-IGC),并已开过7次会议,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 果。最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经过磋商,已将遗传资源来源的披露确定为各国专利法协调的重要议题。 2001年5月11日,在日内瓦举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了以简化专利申请程序、减轻申请人负担为宗旨的《专利法条约》。 由于各国实际情况不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发展水平上存在巨大差异,许多发展中国家无法享受新条约提供的便利,而且难以达到新条约提出的一些新 的技术要求。对此,时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的卡米勒·伊德里斯已承诺将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西方发达国家推动《专利法条约》在世界范围内更多国家生效的努力,充分表明其对抢占专利技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高点特别用心。 2006年3月28日,在WIPO新加坡外交会议通过的《商标法新加坡条约》,为跨国公司驰名商标保护进一步提供了便利。该条约是对1994年《商标法条约》 的更新,[28]主要涉及商标注册和使用许可的程序问题,通过在此领域设立共同标准,缔约方为投资品牌商品的所有经济主体搭建良好的平台。此外,条约为商 标权利建立了一个动态的调节框架。通过缔约方大会的建立,条约形成了一个内在评议机制,对次要的但对品牌所有者具有重要意义的行政细节进行评议。条约的通 过不仅是对品牌商品行业发展的认可,同时还提供了保护产品差异性投资的新方法,即品牌不仅仅是商品的标贴或标签,还代表着产品的身份。条约着眼于电子通信 的优势和潜力,同时也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不同需求。[29] 六、结语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发展趋势是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结果,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动力来自科技革命所带动的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当然,如果沿着客观经济规律的 自然轨迹发展似乎还不能得出知识产权保护必定国际化的结论。但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基于其自身利益的需要而将其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全面植入,使得知识产 权保护国际化的进程现实地展现在世人面前。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不难领略到: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强权政治的非公正性和法律规范的非合理 性,而隐藏其后的却是那只看不见的手—西方国家的综合实力。回顾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走过的历史道路,可以发现这样一条清晰的轨迹:从初期的改革促发展,到 中期的战争促发展,到现代的贸易促发展。利用知识产权的垄断本性来实现其科技成果的利益化,始终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贯彻其知识产权国际化保护战略的本质。 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惟其如此,才能制定出属于我们自己的、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对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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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既包括科学的力量,又包括生产过程中社会力量的结合。”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1页。 [2]世界银行对1870年以来世界经济发展状况的一项研究表明,可以把1870年以来的经济全球化发展划为三个阶段:1870年至1914年为 全球化的第一次浪潮;1945年至1980年为全球化的第二次浪潮;1980年至今为全球化的第三次浪潮。三次浪潮揭示了这样一个本质:即科技进步是推动 经济全球化的内在动力。 [3]1965年,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克服自身发展的困难,以国家的积极介入来解决市场经济失灵的危机,曾在美国费城召开了“世界资本主义大会”, 并发表《资本家宣言》,提出:“借鉴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的经验,实现股份制的人民资本主义;借鉴社会主义福利制度的经验,实行从生到死包下来的福利资本 主义;借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经验,实行国家干预的计划资本主义。”参见卞洪登:《资本运营方略》,改革出版社1997年版,第227页。 [4]同第一次科技革命相比,第二次科技革命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一是科学技术和产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工业的革新更多地以自然科学实验为基础,装 备先进仪器的工业实验室和诸多科学家合作进行系统研究,科学家也投身于科技的商品化,科学技术逐步成为第一生产力。二是工业革命的范围从能源动力领域扩展 到材料、信息和交通领域;也超出了一国范围,在西欧和北美同时进行。三是主要工业国家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农业在国民收入和就业中所占比例降低,工业和 服务业的地位相对上升。 [5]信息产业是一个知识与技术密集型的新产业。自1990年以来,美国信息产业的销售额增长了57%,并于1996年达到了8660亿美元,成 为美国第一大产业。同年美国对信息产业的投资是2120亿美元,相当于对其他产业投资的1.6倍,占美国固定资产投资的35.7%。信息技术对于美国经济 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使美国经济连续保持了10年的经济增长,并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经济强国。从70年代开始美国大规模地使用计算机,计算机对于生产力的 效果在90年代凸显出来,并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 [6]经济全球化表现为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以科技研发为动力,以跨国公司为载体的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经济全球化不仅是产业的整体转 移,更是同一产业中部分生产环节的转移。这种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仅发生在一国,而且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通过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之间的交叉投资、企业兼并,以 及发达国家把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包括高技术产业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造成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总量的持续增加。 [7]参见龙永图:《加入经济全球化的竞争》,载《厂长经理日报》2001年2月5日第3版。 [8]经济全球化的7个趋势:(1)信息引领经济发展;(2)技术表现为独立的商品形态;(3)私人资本成为国际流动的主体;(4)国际经济体系面临重组;(5)高素质人才无国界流动;(6)各国之间的依赖性增强;和(7)发展中国家改革和开放相互兼容。 [9]经济全球化是以贸易联系的紧密程度为基准的。根据这样的理解,出口率越高,跨国贸易额在生产中的比重则越大,世界经济就越强烈地表现出全球 化趋势。贸易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先导,经济全球化最初的表现就是国际贸易的快速增长。参见[德]卡尔·海因茨·巴奎:《世界经济结构变化的后果》,载 《联邦德国议会周刊副刊:政治与现代史》1995年第46期。 [10]See Lindert, Peter&Jeffrey Williamson, “Does GlobalizationMake the World More Unequal?”2001,NBER Working Pa-per, at 8228. [11]1996年,由西方主要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表了《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该报告首次对新型经济作出 定义: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换言之,知识经济时代是“以知识(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 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时代”,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和信息是经济持久增长的首要因素,对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先导作 用。参见李顺德:《知识经济呼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http : //www.chinaiprlaw.cn/file/200407232623.html, 2009年8月5日最后访问。 [12]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界定,可以把知识分为四类:Know -What, Know -Why, Know -How, Know -Who。在此基础上,我国一些专家又提出了另外两种知识类型:Know -Where,Know -When。http://www.fengxiao-qingip.com/ipluntan/lwxd/221754687.htnil , 2009年8月5日最后访问。 [13]参见秦舜生:《知识经济呼唤知识产权保护》,载《河南科技》1999年第7期。 [14]越战以后,主要发达国家开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并把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新兴工业化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又设法把劳动 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而自己主要从事资本密集型产业和部分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广大发展中国家则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和初级产品的生 产。 [15]同注[13]。 [16]参见李顺德:《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发展》,载《人民日报》2003年5月22日第4版。 [17]20世纪末,法律国际化(Globalization of Law)概念开始受到关注。法律国际化的实质是法律趋同化的一种形态,是各国通过缔结、加盟国际条约而实现的法律趋同化。与法律趋同化的另一途径法律移植 (Transplant of Law)不同,法律国际化表现为各国普遍缔结和参加国际条约,使本国法律服从于国际规范和标准,从而在更大范围和更多领域相互借鉴吸收,并形成共识。就这 种意义而言,知识产权保护似乎早已开始了全球化。尽管第一部专利法在1474年才诞生,第一部版权法在1709年才出世.第一部商标法在1803年才制 定,但是,知识产权法的国际合作似乎从19世纪就已经开始了。截至1886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结之前,欧洲国家在版权领域签订的双边协定 已多达三十几个。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开创了通过多边国际条约协调各国知识产权法的先河。时至今日,全球性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已达到30 个。这些条约涵盖了版权、专利、商标、原产地名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科学发现等广泛的领域。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以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推动下,以知识产权多边国际条约为指引,各国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到知识产权国际化的发展过程中。 [18]1997年东南亚金融市场发生金融危机,泰国首当其冲。同年5月,国际货币投机商开始大举沽售泰铢,7月初泰铢沦陷,金融风暴开始席卷亚 洲。3个月后,金融风暴登陆香港。1997年10月,以美国对冲基金为首的国际金融“大鳄”袭击香港,恒生指数4天之间就从16000多点狂跌至6000 点,股市几乎濒临崩盘,整体经济甚至出现了多年未有的负增长。与此同时,全球各地的股市亦普遍狂跌。参见《1997年10月:亚洲金融风暴袭击香港》,载 《南方周末》,源自http://www.southcn.com/news/hktwma/twmil/2001 12150262.htm, 2009年8月10日最后访问。 [19]高科技产品投入市场后,有一定技术背景的人往往能在短时间内用很低的成本进行仿制,这使得贸易出口国的一些技术产品在他国被仿制假冒的事 件屡屡发生。知识产权侵权使出口国(尤其是发达国家)蒙受了巨大损失。根据欧洲电脑软件出版协会(SPA)的统计,欧洲软件公司因盗版遭受的损失每年达 10亿美元以上。根据美国政府统计,由于其贸易伙伴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每年给美国出口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4000~6000万美元。药品、电脑芯 片、半导体、电影、软件和农用化学品等领域的侵权带来的损失更为严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报告称,美国的制药企业由于其他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不充 分,每年在国外的销售损失高达19亿美元。据美国软件商估计,他们在国外的销售损失为每年5亿美元。在娱乐业方面,有的唱片和音像制品仿制者和假冒者以 2.5折对外销售,使艺术家和唱片公司每年遭受20亿美元的损失。参见叶京生:《知识产权制度与战略—他山之石》,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年版,第 205~206页。 [20]日本通过1985年《著作权法》对计算机软件提供保护。1986年新加坡通过了新的《版权法》。1986年马来西亚通过了新的《专利 法》。1986年,韩国对药品实行专利保护,并改进了执法程序,承诺对《专利法》修改以前美国企业在韩国以外国家已取得专利权的药品授予独占权。1987 年韩国修改了《版权法》,通过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并加入了《世界版权公约》和《日内瓦唱片公约》。几乎是在同一时期.印度尼西亚通过了《版权法》: 马来西亚加强了版权保护力度;土耳其通过了新法律对音像制品盗版实行管制;墨西哥修改了《专利法》和《商标法》;新加坡与美国建立了双边版权保护关系。 1988年韩国成立了知识产权执法专门小组;日本特许厅加快了专利审查和复审速度,与美国签订了《专利和保密协定》,同前苏联、波兰签订了《科学技术协定 知识产权附录》;巴西扩大了版权保护范围,开始对计算机软件实行保护;加拿大修改了《版权法》,规定对版权侵权加强打击力度。1989年柬埔寨解决了关于 拖欠动画片提成费的问题;沙特阿拉伯通过了《专利法》;印度尼西亚与美国签订了《双边版权协定》;智利同意修改《专利法》,将药品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印度 尼西亚修改了《专利法》,将药品列入专利保护范围。1990年,巴西宣布准备修改其《专利法》,对药品提供专利保护。1991年,美国贸易代表与俄罗斯、 捷克和波兰等国进行了有关专利保护的双边谈判,结果使这些国家提高了专利保护水准。1989年,美国贸易代表将中国列为“观察国家”名单(即对美国知识产 权没有提供充分有效保护的国家),此后中、美两国政府进行了多次磋商。谈判期间,中国于1989年7月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随后在1990 年9月又颁布了《著作权法》,并承诺对《专利法》进行修改。尽管如此,美国贸易代表也只将中国从“观察国家”名单升至“重点观察国家”名单。双方政府在进 行多次紧张的谈判后,最终于1992年1月16日达成协议,并于第二天在华盛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 录》,至此,中美间第一次知识产权争端暂时落下帷幕。1994年至1995年,中美之间又爆发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争端,虽然经过多轮磋商,但是双方分歧 较大。美国曾威胁对中国实施贸易报复,中国也提出了相应的报复清单。1995年2月26日,双方最终以换文的方式达成了一致协议,中国承诺提高知识产权保 护标准,增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1996年4月30日,中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贸易大战狼烟再起,双方公布了报复和反报复清单,贸易大战一触即 发。随后两国举行贸易谈判,最终在1996年6月17日达成协议。2005年中美之间又发生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争端。2007年4月9日,美国贸易代表苏 珊·施瓦布宣布,美国政府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了针对中国的两项诉讼,分别指责中国打击盗版不力和限制美国电影、音乐和图书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这是自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美国第一次针对中国盗版问题向WTO提起的诉讼,也是美国政府2007年以来第三次在贸易领域向中国施压。中美之间 发生的多次贸易争端,几乎都表现为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争端,而每次争端均以双边谈判解决而告终。纵观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外交,最初的贸易摩擦表现为 最惠国待遇问题。1999年11月,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2000年3月,克林顿总统向国会递交了一项立法建议,要求国会 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同年9月19日下午,美国参议院以83票对15票高票通过对华永久正常贸易关系议案,该议案经克林顿总统签署后正式成为法 律。由此最终解决了中国最惠国待遇的问题,也解决了由此而产生的贸易摩擦。此后,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则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参见张学斌:《经济 外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96~319页。 [21]美国著名智库加图研究所贸易政策研究中心(Center forTrade Policy Studies, Cato Institute)主任丹尼尔·格瑞斯沃德(Daniel Griswold)就美欧之间贸易冲突问题接受《华盛顿观察》周刊采访时说,“如果世界上两个最大的贸易体因此交恶,那么,全球的贸易体制就会动摇。” 《美欧贸易冲突可能撼动全球贸易体制》,载《华盛顿观察周刊》,源自http ://www.washingtonobserver.org/article.cfm?articleid=978&charid, 2009年8月10日最后访问。 [22]参见“从1979年至1992年,有关汽车贸易摩擦的谈判几乎从未间断过”,参见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邮网页:《透视贸易摩 擦—旷日持久的美日汽车贸易战》,载http://tpb.mofcom.gov.cn/article/com,2009年8月11日最后访问。此外. 美、日之间还爆发过牛肉贸易战,参见王龙云:《美、日牛肉贸易战再度升级》,载《经济参考报》,源自http : //chanye.finance.sina.com.en/sm/2005-09-22/262787.shtml,2009年8月11日最后访问。 [23]王传军:《欧美贸易战再掀高潮,世贸组织允许欧盟对美制裁》,源自http : //finance.sina.com.cn/j/20020902/0842249675.html, 2009年8月12日最后访问。 [24]赵剑飞:《中、美贸易走向冲突?》,载http://www.southcn.com/news/china/china04/trade/pl 200311281059.htm,2009年8月12日最后访问。 [25]朱景文:《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法制化、本土化和全球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67~568页。 [26]保护范围涉及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和商业秘密等多个知识产权领域。 [27]TRIPS协议在多方面超过了《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TRIPS协议将关贸总协定(GATT)和 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关于有形货物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TRIPS协议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协议的执法措施和争端解决机 制,将知识产权与贸易制裁紧密结合在一起,采取交叉报复作为救济方式。同时,还设置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作为常设机构,监督协议的实施和全体 成员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况。 [28]《商标法条约》于1994年10月在日内瓦缔结,其宗旨是通过简化和统一商标注册程序,使各国和地区商标注册制度更加简便。本次会议也是 WIPO首次在亚洲地区举行的外交会议,鉴于新加坡政府为本次会议成功召开所作的努力,该条约被命名为《商标法新加坡条约》。[29]时任WIPO总干事 卡米尔·伊德里斯表示,《高标法条约》是WIPO和国际知识产权界的重要里程碑,是WIPO各成员国政府共同发出的强有力的信息,即创新与知识在21世纪 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在信息社会中将发挥核心作用。该条约再次肯定了商标在促进国内与国际贸易、加速企业发展以及增强消费者信心方面的 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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