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魏衍亮 时间:2009-08-08 阅读数:
一、美国专利竞争的一般规律
专利法律竞争是“明战”,更是企业间主要的法律竞争形式。例如,美国全部337案件中,约90%涉及专利。在美国联邦法院,高技术企业间的竞争也主要是专利竞争。例如,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3月19日间,摩托罗拉公司介入的全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律诉讼共69件,其中知识产权诉讼30件,专利诉讼25件,其余则主要是涉及消费者保护、员工保护的民权诉讼。
在美国普通法体制下,专利法的进步主要靠司法实践的推动。经济危机实际上是经济结构、经济生态调整的周期性过程。经济危机伴生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大批企业被淘汰出局,社会资源被强制性配置到新的技术、产业部门,从而迎接新的经济繁荣。
因此,美国历次经济危机经常孕育三个现象:
第一,孕育新的经济巨人,美国大部分工业和科技巨人一般诞生于经济危机阶段,目前,美国硅谷对新能源、新材料的投资热情空前高涨,有可能造就新的经济巨头;
第二,产业整合强度空前强烈,经济资源被市场配置到更高效的组织形式,例如,2008年,美国500强的总收入约占美国GDP的51.88%,1000强的总收入约占美国GDP的78%,目前,北美银行、汽车、IT、电子、化工企业之间的整合速度相当迅猛,相比之下,中国经济结构与美国类似,中国500强企业的收入总额约占全国GDP的8成;
第三,大批专利权人启动对企业的“专利屠宰”运动,加速旧经济衰亡、解体、整合的速度,也就是说,经济危机会导致专利“明战”升级,通过专利竞争淘汰旧技术、旧产业、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