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魏衍亮 时间:2009-08-08 阅读数:
Apple案:这是美国第六巡回法院审理两年多的大案,其中,苹果电脑公司商业秘密信息被博客泄密。苹果公司要求PowerPage.org 和其他博客披露泄密用户的数据,以追究侵权用户的法律责任。被告抗辩,主张享受记者特权保护,以及第一修正案保护。
2、内鬼盗窃谋利案
Avant案:该案中,Cadence设计系统公司的计算机代码被盗窃,法院判决Avant公司以及7名个人共同赔偿3500万美元,还有5人被判坐牢。
可口可乐案:该案中,可口可乐公司两名员工被判决合谋盗窃商业秘密,并出售给Pepsi公司。42岁的Joya Williams被判8年监禁,31岁的Ibrahim Dimson被判5年监禁。每人被判罚金4万美元。2007年2月,两人被控向百事可乐公司兜售可口可乐研发的产品样品,要价为150万美元。百事可乐公司接到兜售要约邀请后,立即报案,FBI卧底冒充买家购买了14页保密资料。资料标注有:classified confidential, classified-highly restricted, 卖方为此索取了1万美元。被告第二次提供的资料,价值5000美元,对第三批资料,被告索取7.5万美元。监控录像记载了被告在可口可乐公司办公室内筛选文件,把文件放入袋子带走的情况。FBI卧底对第三批资料支付了3万美元,并表示在检验样品后支付另外的4.5万美元。该案中,最后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