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梅术文 时间:2009-08-08 阅读数:
4、方案性。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是一种带有较强智力性因素的策略和谋划,它的基本表现形式就是系列规划方案,并且这些方案在实施中还需要有多种途径和手段保障其最终发挥实益。这至少有以下方面:首先,该方案必须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规律、规则和规范有充分的认知,对知识产权运行中的规律性因素有较为理性的评判.其次,该方案应运用程序性的规则,实现知识产权战略问题的程序合法化,使之为各种社会力量所认同,特别是通过公众参与和权力干预,达到知识产权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后,该方案存有一套合理的规划、评判和修改完善的机制,能够确保其得以不断调整和充实。
5、动态性。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是在主体的统一规划下,统一执行,统一评估,并且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具有活性的动态特征。对知识产权战略过程的把握理应成为知识产权战略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它不仅表明了知识产权战略的程序合法性,为知识产权战略内容选择积聚了多方面的智惫,而且战略过程本身也集中反映了知识产权的实际作用,亦即通过战略措施和战略政策,让知识产权制度自始至终贯穿于战略行动的始终。
6、合目的性。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于特定的战略目标,具有自身的价值选择。这表明,知识产权战略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它不再是以私权为本位,也不再仅仅以个体正义和矫正正义为取向。相反,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目标是服务于战略主体的总体目标,它更多地体现社会正义、生态正义、国际正义和分配正义.正因为如此,知识产权战略具备了一种“权力干预”下的资源分配意义:在宏观层次,它是一种政治和公共政策选择.在微观层次,它是一种企业的自我组织干预和综合平衡机制。
三、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构成
按照知识产权形成和运用的循环过程,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包括创造战略、利用战略、管理战略和保护战略四大部分,其中,保护战略是主导,创造战略是目标,利用战略是手段,管理战略是协调。[8]在四大战略之外,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意识培育为基本内容的人才战略构成所有战略得以顺利运行的基础。下面对上述五大战略组成分析如下:
(一)知识产权创造战略
知识产权创造战略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石和前提,也是知识产权战略的目的和结果。其战略目标在于:促进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创造,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产生的环境,促使研发成果尽可能地转化为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形式,同时注重在教育方面大力培养富有创新性的人才。
知识产权创造战略的基本内容包括:
1、自主创新战略。知识产权创造是自主创新成果的法律表现形式,推进自主创新因而也成为知识产权创造战略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其要旨在于:(l)原始创新战略。原始创新要解决研发风险问题,因此除了通常的融资渠道之外,风险投资的引人十分必要。国家应当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当前风险投资行业的制度性瓶颈,企业也要通过多种途径规避原始创新风险。(2)合作创新战略。鼓励大学、研究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倡导改革当前军民分割的科技体制,促进科技要素在军民之间的双向流动和转移,形成融合创新体系。(3)集成创新战略。集成创新是不同技术之间通过排列组合进而形成的创新,其基本的战略思路是打破单一技术之间的各自为政,实现技术联盟。(4)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战略。创新主体应以战略的思维利用知识产权文献和技术扩散成果,在“买进技术”的同时注重技术的消化和再创新,渐进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5)传统资源创新战略。本民族、本地区的传统文化和传统知识是开展知识创新的源头活水,也是自主创新的重要依托。运用战略手段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陈出新,是具有浓郁文化底蕴民族开展自主创新的重要途径。
2、权利归属战略。知识产权创造战略是以战略眼光划定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的战略,由此必须在权利归属规则上进行调整和改进。当前的主要工作有:(l)职务发明制度的完善。职务发明数量占整个发明数量的比例是衡量专利质量和市场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企业职务发明比例过低,需要进一步改革职务发明创造的制度设计,同时完善对发明人的奖励制度;(2)完善大学、科研机构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3)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投资资助项目等政府计划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3、知识产权激励战略。知识产权激励战略是指采取战略措施和战略规划,运用知识产权评价系统激励研究人员和其他成员为战略主体创造更多、更有实效的创新成果,并促成这些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化。知识产权激励战略的主要措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