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梅术文 时间:2010-03-17 阅读数:
3.战略评估的目标
知识产权战略评估要达到三个方面的主要目标: (1)获取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执行效果方面的信息,用以决定知识产权战略的延续、革新或终结; (2)为预测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趋向和构建知识产权战略模型提供依据,用以优化战略投入比例,合理配置各种战略工具与资源。(3)改进战略执行机构的效率。通过评估获悉战略执行组织和目标群体在战略执行中的表现和作用,以决定战略执行机构的调整和战略目标群体的范围。
4.战略评估的标准
战略评估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战略评估可以参考的标准有: (1)效益标准,亦即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实现的程度和范围。例如依据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的具体效果来判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实现的程度,就是此种标准的运用。(2)效率标准,亦即战略投入与产出比例的关系。特别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评估中,通过量化战略收益和投入之间的关系和比例,用以评判知识产权战略是否实现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产出。(3)战略实施回应度。也就是战略实施后满足特定社会团体需求的程度。例如,通过评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区域、行业、企业等产生的回应和反响,通过评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各部门、消费者、同类竞争者之间所产生的回应程度等,均有助于总结出战略实施的效益或效率。(4)价值标准。与上述事实标准不同,评估主体还可以借助价值评判来评估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情况。一般来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评估的价值标准有:是否符合知识产权战略规律;是否坚持了社会公正和分配正义;是否与国家其他战略形成合力等。
5.战略评估的方法
在战略评估中,可以考虑的基本方法有前后对比法、成本效益分析、统计抽样分析和模糊综合评价等。[10]知识产权战略评估中,战略主体可以运用上述方法并根据需要,在每年或一定年限提出战略评估报告,用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更好实施。
政策循环是理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途径,但是这种由战略动态性所直接揭示出来的运行过程却往往被忽视。按照政策科学理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运用政策科学的动态循环模式理解知识产权战略。当然,知识产权战略循环不是机械的过程,相反,在任何一个阶段都存在着反馈的可能和整合的途径。例如,在战略规划过程中,可以修正战略议程设定的前提,甚至可以重新返回进行议程设定等。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的知识产权战略循环进程远远比这些理论的凝练要丰富,所以切忌生搬硬套理论上的模型。换言之,理论模型只是为我们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必要的工具,“它告诉我们不能做什么,我们不能去哪里,我们曾经错在哪里,但不一定是如何改正这些错误。”[11]
*本文为司法部课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应用研究》(05SFB2034)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05820017)的中期研究成果。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讲师,博士研究生。
注释:
[1] DeborahA Stone, CasualStories and the Formation ofPolicyAgendas, PoliticalScienceQuarterly 104, 2(1989): 281-300.
[2]参见迈克尔·豪利特、M·拉米什著:《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环与政策子系统》,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97页。
[3]林钟沂:《政策分析的理论与实践》,台湾瑞兴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61页。
[4]关于战略规划的基本步骤和要求,参考了政策科学的分析路径。参见郑敬高主编:《政策科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164页。
[5]郑敬高主编:《政策科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6页。
[6]迈克尔·豪利特、M·拉米什著:《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环与政策子系统》,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44页。
[7]可参见张金马主编:《政策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40页。
[8]相应的分析框架参见马海涛、温来成主编:《公共政策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第118-126页。
[9]不过,如果专业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受托于政府部门或者隶属于政府部门,这也会出现战略评估结果缺乏中立性的问题。
[10]参见陈庆云主编:《公共政策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3页。
[11] AaronW ildavsky, SpeakingTruth to Power, New York: JohnW iley, 1979, 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