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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3-04  阅读数: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

(周政[2014]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提高我市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向商标大市、商标强市转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5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强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1.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完善“企业主体、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商标强市,为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力支撑。

2.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商标认知程度普遍提高,商标知识日益普及;注册商标总量显著增加,商标国内注册量与我市经济总量规模相适应,国际商标注册量与我市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商标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和较强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商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商标工作,尊重和保护商标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商标保护氛围更加浓厚,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社会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全面增强。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2015年):随着商标战略的全面实施,全社会对商标战略地位、重要作用的认知程度越来越高,发展环境更加有利,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争创商标品牌的意识明显增强,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侵权假冒的力度不断加大,商标发展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件,河南著名商标达到130件,商标工作整体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第二阶段(2016年--2017年):全社会对商标发展的重视支持程度越来越高,发展氛围日益浓厚,商标成为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形成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对商标专用权行政、司法保护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商标发展进入快车道。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1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3件以上,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150件。我市商标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

第三阶段(2018年--2020年):商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市场主体利用商标品牌推动技术进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的能力越来越强,对商标专用权的行政、司法保护制度和机制日趋完善,商标发展进入持续稳定阶段。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5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5件以上,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200件。全市建成5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其中,1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建成10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其中1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我市商标发展领先全省,实现商标强市目标。

二、战略重点

(一)做强工业商标

3.围绕经济区域,建设商标示范基地。重点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各类产业集聚区发展,普及商标知识,加大培育著名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力度,形成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的商标品牌示范基地,以品牌带动推动高端制造业聚集发展,形成一批品牌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驰名、著名商标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

4.培育食品加工业品牌。以莲花味精、金丝猴、益海粮油、大用食品、华发食品、陈州华英、周口景鹏、雪荣面粉等企业为重点,提升粮油加工和肉食畜产品加工两大优势产业,做强做精食用油、肉制品和淀粉加工产品链。

5.培育纺织服装业品牌。以中方实业、三闸纺织、通泰纺织、项城纺织、万利源棉业等企业为培育重点,引导棉纺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拉长产业链条,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提升纺织加工优势产业。充分发挥皮革加工技术优势,重点建设三和皮革、博奥皮业等品牌制革业,以引进台资、广东制鞋业为重点,打造周口鞋业出口加工基地。

6.培育医药化工制造业品牌。以百年康鑫、金丹乳酸、财鑫化工、龙都药业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快发展步伐,把种植、加工、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培育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新型化学合成制剂等行业品牌。以沈丘华丰、淮阳银丰、淮阳联塑为重点,加快培育新型造纸聚酯多层网制备技术、新型塑料制造业。以河南恒宝、太康龙源、郸城东华为重点,培育造纸行业品牌。

7.培育机械制造加工业品牌。重点培育瑞特电气、宝康矿山、汇成钎具、扶沟力神、恒昌计量、扶沟天誉、天鹰缸套等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高设计制造水平。以天瑞水泥、金华夏钢构、兴源建材等企业为重点,努力开发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扶沟豫人木业、郸城天工木业、西华晨辉工贸为重点,拉长板材加工链条,提升产品档次,形成板材行业品牌。以科信电缆、阳光电缆和久通电缆等企业为依托,打造周口电力、通讯电缆光缆生产基地。

(二)做优农业商标

8.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发挥“地神种业”、“绿源化工”、“天豫薯业”中国驰名商标示范带动作用,着力培育财鑫“植物神”肥业、太康“书民”肥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

9.培育无公害农产品品牌。重点围绕小麦、玉米、蔬菜、果品、黄花菜、白芝麻、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提高品牌农产品质量。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争创全国驰名商标。

10.培育无公害畜产品品牌。以泛区欣鑫牧业、周口中食富民和淮阳新天地生猪养殖基地建设为重点,以大用和陈州华英肉鸡养殖基地建设为重点,以太康明正食品、淮阳乾元牧业、周口葆鑫牛业、周口华发农牧公司肉牛养殖场区建设为重点,以周口牧康禽业、太康绿源蛋鸡场为重点,以沈丘县槐山羊为重点,引导实施标准化生产,努力打造无公害生猪、肉鸡、肉牛、蛋鸡和槐山羊知名品牌。

11.深入开展“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指导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开展商标订单经营,力争每个乡镇拥有一个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涉农品牌,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12.大力发展中国地理标志商标,建立地理标志资源储备库,以项城“汝阳刘”笔业、白芝麻、沈丘槐山药、逍遥胡辣汤为重点,支持鼓励我市传统农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传统品牌产品集中产区的专业管理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充分发挥中国地理标志商标在引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特色经济发展、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鼓励建设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农业特色产业。

13.发挥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优势,围绕高标准粮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培育一批粮食系列优势商标和国家级农产品品牌,形成优势品牌集聚发展的品牌体系,带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大力引导粮食深加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与工业融合快速发展。

(三)做大服务商标

14.围绕建设华夏历史文化传承创新区的核心区和文化强市目标,依托我市独特的文化资源,引导培育一批品牌文化企业,形成品牌效应;支持引导广播电视、演艺娱乐等产业实施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不断提升我市文化产业外向度和辐射力。围绕“伏羲文化、老子文化、姓氏文化、农耕文化”四种文化资源优势,打好“三皇故都、道家之源、姓氏之根、杂技之乡”四张文化牌,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以淮阳龙都朝祖庙会、中华姓氏文化节、淮阳荷花节、西华桃花节为重点,推动传统节会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创意研发一批特色旅游商品,打造全国知名、省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商标品牌。进一步开发汝阳刘毛笔、泥泥狗、布老虎、郸城泥人张等富有周口特色的旅游商品;推动逍遥胡辣汤、邓城猪蹄、孔集烧鸡、方布袋豆腐皮、宁平麻花等地方名吃发展。

15.培育劳务品牌。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把品牌建设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扶持劳务公司发展,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积极引导劳务培训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打造“海燕技工”、“项城防水”、“西华的哥”、“沈丘货运”四个在全国叫得响的劳务品牌。

16.培育商贸流通品牌。围绕提升大型市场现代化水平,引导我市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注册、使用服务商标,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辐射带动力强的专业品牌市场,实现商标品牌与市场品牌互动共建。以万果园实业集团为重点引导完善连锁超市、专业市场、购物中心、仓储式商场等商贸业态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博览会、交易会等会展业品牌,鼓励各类专业市场完善相关功能,积极向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发展,实现传统市场向集约化、品牌化、现代化模式发展。以黄淮农产品物流市场为重点,加强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品牌建设,增强商品集散能力,引导和扩大消费,打造全国农副产品集散地,增强我市农副产品集散辐射能力。

三、战略措施

(一)营造重视商标的社会氛围

17.增强市场主体商标意识。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和完善品牌建设规划,建立组织、配备人员,加强商标品牌策划和管理。引导市场主体以商标为纽带,创新资本经营模式,吸引投资者加盟,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

18.营造有利商标工作的社会环境。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商标的重要性和商标知识,宣传我市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公众的商标意识,激发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热情。

19.抓好品牌示范带动。编印我市中国驰(著)名商标名录,加大对我市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宣传力度,调动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把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引向深入。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更多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积极参与世界商标战略经验交流,提高品牌国际竞争力。

(二)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20.加快发展商标代理、咨询、评估、交易、诉讼、援助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职业培训,规范执业资质管理。

21.建立驰名、著名商标梯队培育发展机制,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支持帮助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22.加快建设商标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大力推进商标领域专业人才交流。加强商标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支持建设规范的网上商标交易平台,多渠道盘活利用闲置商标资源,提高商标资源使用效率。

(三)推动商标专用权应用

23.促进商标市场价值的开发利用,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支持企业通过授权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大做强做优。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以注册商标为核心、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性商标的商标防御系统,支持企业以商标整合管理、营销等优势,改进竞争模式。

24.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聚集。发掘老字号的历史和人文价值,推进老字号企业在传承中创新,恢复和提高老字号商标的市场影响力。

(四)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25.建立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共同参加的商标专用权预警机制,对涉及商标专用权争端和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对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商标专用权保护举报投诉制度,畅通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的救济渠道。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联合打假机制。加强对涉外商标的保护,建立与外资企业的沟通机制,依法维护国外(境外)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26.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知识产权、科技、海关、质监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与衔接,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建立重大纠纷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应对机制。加强商标印制环节监管。

(五)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27.支持企业以商标权作为无形资产作价投资,以驰名、著名作价投资的最高可占到企业注册资本的70%。允许以驰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允许以著名商标名称作为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

28.建立商标激励机制。市政府将出台《周口市商标奖励办法》,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获得中国地理标志商标和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或企业称号的单位和获得河南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或企业称号的单位, 给予奖励。县(市、区)政府也要给予一定奖励。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29.成立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政府法制办、知识产权局、中级法院、国税局、周口海关、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高度重视商标战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

30.加大市级商标战略资金扶持力度,在培训宣传、国内外交流、争创品牌、商标权的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

31.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商标权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商标权权益担保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

32.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申请数、注册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每百户市场主体持有商标量等指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督查商标战略实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每两年评选一次商标战略实施先进单位、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和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不断提升我市商标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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