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3-04 阅读数: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安政〔2014〕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实施商标战略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关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55号),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带动和支撑作用,现就实施商标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围绕打造安阳经济升级版,以加快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转型升级为核心,着力完善“企业主体、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商标强市,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商标认知程度普遍提高,商标知识日益普及;注册商标总量显著增加,商标国内注册量与我市经济总量规模相适应,国际商标注册量与我市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商标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强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商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商标工作,尊重和保护商标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商标保护氛围更加浓厚,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社会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全面增强。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前。随着商标战略的全面实施,全社会对商标战略地位、重要作用的认知程度越来越高,发展环境更加有利,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争创商标品牌的意识明显增强,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侵权假冒的力度不断加大,商标发展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5件,中国地理标志达到3件,河南著名商标达到150件,安阳市知名商标达到120件。商标工作整体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第二阶段:2017年前。全社会对商标发展的重视支持程度越来越高,发展氛围日益浓厚,商标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形成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对商标专用权行政、司法保护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商标发展进入快车道。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3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8件以上,中国地理标志达到4件,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200件,安阳市知名商标达到180件。我市商标发展水平跃居全省前列。
第三阶段:2020年前。商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市场主体利用商标品牌推动技术进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的能力越来越强,对商标专用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制度和机制日趋完善,商标发展进入持续稳定阶段。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5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件以上,中国地理标志达到5件,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300件,安阳市知名商标达到240件。全市建成3个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其中1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我市商标发展处在全省先进水平。
二、战略重点
(一)做优粮食优质高产示范基地商标。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引领区建设,形成优势品牌集聚发展的品牌体系,带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大力引导粮食深加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与工业融合快速发展。积极推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力争每个乡镇拥有一个在当地有影响的涉农品牌,提高农业生产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支持我市传统农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传统品牌产品集中产区的专业管理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充分发挥中国地理标志在引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特色经济发展、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做强现代新型工业基地商标。提升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煤化工、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品牌,培育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航空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形成一批品牌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三)做细文化旅游名城商标。围绕“三阳开泰”旅游发展思路,加快培育殷墟、红旗渠、周易、中国文字博物馆、林虑山太行风景区、曹操高陵、马氏庄园等七大品牌,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做好交通物流中心商标。围绕现代物流园区、会展中心、中央商务区建设,以服务商标品牌为纽带,积极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
(五)做精航空运动之都商标。利用安阳航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通用航空产业商标,围绕通用航空产业园区、林虑山国际滑翔基地建设,保护“中国航空运动之都”品牌。
(六)做实商标示范基地建设。以产业聚集区为依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建成1-2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争创全省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使其成为行业发展的高端品牌。
(七)做大城镇化建设商标。紧紧抓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良好机遇,在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成长性服务业,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中,打造品牌乡(镇)、品牌县(市、区)。
三、战略措施
(一)营造重视商标的社会氛围
1.增强市场主体商标意识。指导市场主体制定和完善品牌建设规划,建立组织,配备人员,加强商标品牌策划和管理。引导市场主体以商标为纽带,创新资本经营模式,吸引投资者加盟,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
2.营造有利于商标工作的社会环境。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商标的重要性和商标知识,宣传我市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公众的商标意识,激发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热情。
3.抓好品牌示范带动。加大对我市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宣传力度,调动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把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引向深入。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省商标战略经验交流,提高品牌竞争力。
(二)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1.加快发展商标代理、咨询、评估、交易、诉讼、援助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职业培训,规范执业资质管理。
2.建立驰名、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梯队培育发展机制。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支持帮助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3.加快建设商标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大力加强商标领域专业人才交流。加强商标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支持建设规范的网上商标交易平台,多渠道盘活利用闲置商标资源,提高商标资源使用效率。
(三)推动商标专用权应用
1.促进商标市场价值的开发利用。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支持企业通过授权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大做强做优。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以注册商标为核心、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性商标的商标防御系统,支持企业发挥商标整合管理、营销等优势,改进竞争模式。
2.支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集聚。发掘老字号的历史和人文价值,推动老字号企业在传承中创新,恢复和提高老字号商标的市场影响力。
(四)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1.加大对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商标专用权保护举报投诉制度,畅通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救济渠道。加强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保护,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联合打假机制。加强对涉外商标的保护,建立与外资企业的沟通机制,依法维护国外(境外)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2.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知识产权、科技、海关、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与衔接,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建立重大纠纷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应对机制。加强商标印制环节监管。
(五)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1.支持企业以商标权作为无形资产作价投资。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作价投资的最高可占到企业注册资本的70%。允许以驰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允许以著名、知名商标名称作为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
2.支持著名、知名商标权利人在认定的商品或服务上,在商品包装、装潢、说明书、交易文书、宣传、展览、业务函件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安阳市知名商标”的字样或标志。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商品和服务。
3.建立激励机制。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和安阳市知名商标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安阳市商标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4.鼓励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加大开发投入。对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阳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畜牧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中级法院、安阳海关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高度重视商标战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一方面,加大市级商标战略资金扶持力度,在培训宣传、国内外交流、争创品牌、商标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
另一方面,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商标权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商标权权益担保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申请数、注册数,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认定数,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每百户市场主体持有商标量等指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督查商标战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每两年评选一次商标战略实施先进单位、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和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不断提升我市商标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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