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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有关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予以修订的公告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3-01-20  阅读数:

国际申请的公布数据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献著录项目名称及相应INID代码的使用规则


  (10)专利文献标识
  用于标识在法定程序中予以公布或公告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标识由中国国家代码、专利文献号、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联用表示。
  不同专利文献使用不同的专利文献标识: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含扉页更正、全文更正)的专利文献标识为申请公布号;发明专利单行本(含扉页更正、全文更正、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实用新型专利单行本(含扉页更正、全文更正、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专利文献标识为授权公告号。
  示例1
  (10)申请公布号 CN 100000001 A
  示例2

  (10)授权公告号 CN 100000001 B
  示例3

  (10)授权公告号 CN 200000001 U

  (12)专利文献名称

  用于标识在法定程序中予以公布或公告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献的名称,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扉页更正)、发明专利申请(全文更正)、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扉页更正)、发明专利(全文更正)、发明专利(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扉页更正)、实用新型专利(全文更正)、实用新型专利(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示例1
  (12)发明专利申请
  示例2
  (12)发明专利
  示例3
  (12)实用新型专利

  (15 专利文献更正数据
  用于标识发明、实用新型单行本扉页或全文的更正数据。
  更正数据包括更正版次和更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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