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WAP转码技术市场应用与法律性质研究
来源:冯晓青知识产权网 作者: 时间:2011-07-02 阅读数:
当前,网络社会正在进入新的发展形态,传统互联网的内涵由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而不断扩展。移动互联网将人类对信息资源的创造、获取、传播和存储发挥到一个新的高度。与之相对应的,是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被应用于移动互联网中,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2011年6月24日,清华大学网络行为研究所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联合在清华大学信息学院召开了关于移动互联网WAP转码技术市场应用和法律性质的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曲三强教授、清华大学网络行为研究所杨斌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吴伟光副教授、北京大学信息学院的王继民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张广良教授、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的程学旗研究员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系的阎文军副教授等十余名技术和法律专家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与会专家共同认为:
一 WAP转码技术特征
(一)WAP转码技术的必要性
移动搜索环境下,70%的手机平台不支持直接浏览WEB页面(即适合计算机阅读的页面),不通过WAP转码技术即无法浏览WEB页面内容。因此,WAP转码技术是获取互联网WEB信息的必需途径,WAP转码技术是必需的。WAP转码解决的是互联网上WEB页面在移动终端的可用性问题,WAP移动搜索服务商针对用户访问需求进行转码的对象遍及整个互联网上所有未禁止转码的WEB页面,因此转码本身是一项中立性的必需技术。 结合当前移动搜索状况,各大移动搜索服务商进行WAP转码,均需要对信息进行缓存处理,转换成用户在手机终端可浏览的内容,提供给用户,该WAP转码已成为国内外各大搜索服务商的通行做法。WAP转码技术不存在对WEB页面人为的加工、编辑和改变 。
(二)WAP转码技术的中立性
在WAP转码过程中,为实现令用户获得相关WEB数据、信息(可读),WAP转码必须将数据、信息进行缓存,此时将数据提取、缓存是进行转码的前提和必要条件。WAP转码技术系应用户访问请求自动进行,转码过程也非人为所能控制;同时,为最大程度解决WEB页面在手机上的可阅读性,WAP转码服务必须去除WEB页面中不能在手机浏览器上浏览的内容和无法用WAP标记语言描述的部分内容,并通过对页面的适配以确保绝大多数移动终端均能够解析,从而实现WEB网页内容在手机终端的可用性浏览。是故,WAP转码技术实质是一种中立性的转换手段,并不涉及任何内容的生成、编辑或修改术。
(三)WAP转码技术的通用性
所有手机可直接阅读的、基于WAP通讯协议的网站一般使用WML或XHTML MP语言描述,而WEB网站使用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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