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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法的现实困境与未来展望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彭学龙  时间:2009-11-09  阅读数:

 

关键词: 版权法/困境/展望

内容提要: 面对数字技术的巨大冲击,建立在复制权基础上的传统版权法应予以重构;技术发展使得人们阅读和欣赏作品不再依赖于有形复制件,购买、占有图书的传统消费方式将在相当程度上为直接体验作品的模式所取代;尽管如此,在未来世界,有形复制件不会完全消亡,对于传统作品硬拷贝还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传统版权法在模拟世界仍有其适用余地。



号称第五次信息革命的数字技术如今已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而版权法在历尽数字劫波之后也可以说是惊魂初定。一方面,伴随全球范围内信息基础设施的初步建成,人们对数字网络技术的认识更加深入,另一方面,世界各国在数字版权立法、司法等方面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于是,学者们得以相对从容地盘点版权理论与实践,直面现实困境,探讨因应之策,力图从宏观上把握版权法的未来走向,这也正是笔者撰写本文的初衷所在。

 

一、从模拟到数字:版权法的困境与对策

 

信息技术革命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信息越来越多地表现为数字形式,互联网将全球的计算机都连成一体,万维网则为人们获取各种信息提供了基础框架。尽管如此,数字技术在便利人们获取信息的同时也引发了版权保护的棘手问题,因为它同时便利了合法复制与非法复制。这样,建立在模拟技术基础上的传统版权法在数字世界就难以应对自如。随着网络向日常生活的渗透,上述问题更加凸显。凡此种种,终于导致了所谓的数字困境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能清楚地说明数字技术带给版权法的两难境地。比方说,一本传统的图书,在同一时间只能供一个或者至多两三个人阅读。还是这样一本书,如果转换为数字形式并上载到因特网,则至少从理论上讲,地球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只要有条件上网,就可以在同一时间阅读。这样,网上图书馆对于全球读者来说都是全天24小时开放,出版商也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开发新的商机和市场。此其一,而另一方面,既然全球读者都可以同时阅读上载到因特网上的某一本图书,这本书又能销售多少本呢?答案只能是一本。对于作者和出版商来说,这样的结果无异于可怕的梦魇。既然整个市场都会被售出的第一份电子作品摧毁,谁还愿意在因特网上创作和出版作品呢?当然,作者和出版商也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对网上作品采取严格的技术和法律措施实施强保护,导致读者或者消费者不能及时获取作品。但这样做又可能不利于作品的快速传播,甚至阻碍社会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之所以会产生上述数字困境,主要原因在于数字技术的进步从根本上改变了复制、发行、控制和出版作品的模式。析言之:

 

首先,数字复制成本低廉、质量完美无缺。结果就导致前数字时代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侵权复制的自然屏障不复存在,这种自然屏障包括复制作品所需要的较高成本、在模拟媒介中后续复制品质量的下降。

 

其次,计算机网络的形成极大地降低了发行成本。由于传输速度已超过每秒数百亿字符甚至更高,网络可以以很低的成本并几乎是实时地将包括作品在内的信息产品传送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这样,不管是版权人向社会公众发行作品还是盗版者非法印制和发行作品,都十分便捷且成本极低。

最后,万维网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出版经济学,使得每一个上网者都可以成为面向全球的出版者。网上出现的海量文件、论文和作品也表明世界上成千上万的人都在利用万维网这一廉价的出版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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