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活动大有可为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3-04-17 阅读数:
冯晓青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原载《中国律师》2013年第2期
欣闻国家司法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会签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正式公布,即将于2013年元旦实施。《办法》的公布宣告了我国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春天即将来临,也预示着我国商标法律服务市场将迎来一支具有专业法律素质的庞大律师团队,由此形成我国商标法律服务市场的崭新格局。这既是我国律师界的幸事,更是我国商标服务业务领域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我们相信,律师介入商标代理领域,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必将大大促进我国商标事业的发展。
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士。商标代理业务本身属于商标法律事务的范畴。但过去由于没有明确律师可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除非很少一部分律所和包括商标代理业务在内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实施“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情况很少。2010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修订后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第4条则明确取消了对律师从事代理商标业务的限制,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不需要像商标代理组织一样办理申请登记等手续,实际上是承认了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可以直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这就为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开辟了道路。《办法》的公布则使得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它为律师介入商标代理业务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律师更有效地介入商标法律服务提供了指引。
在我国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商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介入商标代理领域、律师承担商标代理业务大有可为。这尤其体现于以下几方面:
首先,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有其独特优势和特色,有利于提高我国商标代理水平。律师是我国专业性法律工作者,不仅具有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而且具有深厚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和诉讼技巧,其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能够利用其专业优势和经验,提高商标代理水准,避免或减少后续的潜在法律风险和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关系。同时,律师与企业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很多律师同时也是企业法律顾问,其对企业商标注册和商标战略需求较之于专业商标代理人有更深的理解,善于将企业法律服务与商标业务紧密结合。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能够使商标代理事项和业务更符合企业的需求,服从于企业商标战略和经营战略需要。特别是考虑到现实中我国商标代理业务水平不高,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恶性竞争、乱收费等现象层出不穷,允许律师介入商标代理行业,必将大大改善商标代理中的出现的种种问题。
其次,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本身而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有利于拓展律师业务范围,在为企业提供更优良服务的同时增加自身经济收益,改善律师经济地位,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已成为商标大国,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日益受到重视,商标在企业中的地位也日益提高。这种情况必然导致我国商标代理业务量日益提高。由于现有商标代理机构无法在短期内适用商标代理业务迅速增长之势,律师介入商标代理业务就不仅弥补了商标代理机构和人员的不足,而且扩大了律师的执业范围,使律师从事企业商标业务更加完整。
再次,律师作为特殊的专业群体,具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不但可以发挥其在法律领域执业的优势,而且其从事商标代理方面的业务也受到同样的约束。加之律师经常通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律协接受专业培训,其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有利于提高商标代理质量,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要求。而商标代理质量的提高,则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商标确权授权、诉讼案件,减轻审查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
最后,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适应了我国商标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商标的地位和影响力越来越大,日益增长的商标业务对商标代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律师介入商标代理业务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当然,由于律师代理商标业务在过去缺少经验,很多律师甚至从未接触过商标法律业务,其从事代理商标业务更缺乏经验。因此,尽管《办法》为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环境和经验积累仍然需要有一个过程。但是我们仍然相信,即使是一位从未开展过商标法律业务的律师,其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后,通过自身不断的学习和总结实践经验,在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同时,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商标代理人。可以预见,我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未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大有可为。我们期待有更多的律师介入我国商标代理业务领域,共同为推动我国商标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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